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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豐田 另一視角行車紀錄器



一般而言

左轉車輛應該

盡量不影響對向來車通行路線(保留對方有閃避的空間)

且能讓自身視野最大化

確認相對速度安全距離後盡速通過





而圖片中顯示道路有曲度

在沒有左轉燈號情況下

如來車車速過快反應不及下確實會提高肇事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98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小小小新手 wrote:
其實到後面會持續堅...(恕刪)


多謝大大的現場指導
永華路的分隔島太寬,上面雜物太多,真的是遮蔽了視野
提國賠有理

哈囉小小小新手借圖一下

覺得這牌子後面的設備該移到牌子後面吧!? 因為大家都是用路人 ,不然B車剛好被檔到時就會前移一些難免會發生很難過的事!?

這樣移過去車頭就不用停的太出去而發生憾事
看到居然還有一些人挺危險飆車有直行路權的…一昧的罵T車三寶…唉…這社會怎麼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樓上引用DMV網站分析卻完全搞錯適用的地方,這真的是在美國考駕照?還是那台灣駕照去換來的?不過,既然都過期了,建議趕快去換一換吧!

DMV所說的情況是指在「路口淨空」前,直行車必須等待到路口淨空才能前進;舉例來說,我在綠燈是已經進入路口代轉區等待左轉卻因為對向持續來車而無法前進,當燈號轉變為黃燈時(甚至已經變為紅燈),橫向車必須等到路口淨空後才能前進。這是最基本的規則,而不能因為綠燈亮起(right of way)就撞上去...
你真的有考駕照?有通過路考嗎?建議你們再去問清楚好嗎?這樣鬧笑話不好喔~..(恕刪)


美國駕照當然要路考筆試...若哪一州能直接換正式駕照,你幫我把台灣駕照換美國駕照換給我看好了
啊你的駕照呢??

至於DMV...你說一堆跟網友的原文又不一樣..算腦補嗎?
flying899 wrote:
這是美國紐約州DMV的網站, 看大家傳來傳去, 似乎台灣官方沒啥明確的說明, 只好看看老外的.
http://dmv.ny.gov/about-dmv/chapter-5-intersections-and-turns
裡面引述:
A driver who approaches an intersection must yield the right-of-way to traffic that is in the intersection.
Example: You approach an intersection. The traffic light is green and you want to drive straight through. Another vehicle is already in the intersection making a left turn. You must let that vehicle complete its turn before you enter the intersection.
上面簡單說, "已經到路口"左轉的車, 相對"接近"路口的直行車有路權..(恕刪)


至於我考照的加州DMV關於十字路口左轉車輛的right-of-way rules就講得比較簡單,有自行判斷的成分
California Driver Handbook - Laws and Rules of the Road
Right-of-Way Rules

"When you turn left, give the right-of-way to all vehicles approaching that are close enough to be dangerous. Also, look for motorcyclists, bicyclists, and pedestrians."

今天T車進入路口B車都還不知在哪...T車若看不到就算要讓直行車讓給誰??
對T車狀況變成是淨空綠燈所以進行轉彎
然後天外飛來個時速過百,算不上close enough的B車撞上來
不敢說T車完全無責任,但今天案例加上的問題就是B車車速太快了...所以沒有T車肇責100%的事情....

中原一點紅 wrote:
樓上引用DMV網站...(恕刪)

我就是在紐約州DMV拿的駕照, 是用台灣駕照換的, 不過只能抵路試, 視力筆試照考. 而且美國駕照過期和這方面的瞭解有何關聯? 只要記得換, 又不須重考.
而且在台灣考過駕照開過車也沒辦法做事故鑑定, 為何考過美國駕照, 在美國開過車就可以了?

還有我貼的連結, 那個部份不適用, 我是看不太出來?
bmw330 100 --->0km
中原一點紅 wrote:
樓上引用DMV網站分...(恕刪)



美國駕照有教你 限速50 可以飆上150嗎?


要不要回去再翻一次你的美國規定

少拿美國駕照來顯示你以為的高人一等



這裡是台灣 限速50 就不該飆車

要飆車請上合法賽道,我想一般常識,哪一國都一樣。
不是在罵T車三宝而不譴責B車,而是島內開快車撞死人幾乎不用負什麼重責,頂多兩年吧,島又沒有鞭刑,只是很惋惜,T車再停中間一點,停久一點,多觀察一下,就可以避免死劫,視線既然被分隔島的諸多雜物給遮蔽,就更要停,更要小心,死在這種腦充血的駕駛手裡,真的很不值,檢討T車,只是希望大家別再犯T車一樣的錯誤,為什麼不大力鞭B車,因為根本沒有用,島這種人太多了,還有酒駕撞死人,那種罵的根本沒有用,每天罵每天撞死人,罵到都麻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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