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煙銅管 wrote:
警察要抓佔用內側車道...(恕刪)

放心好了
如果有人在內線車道開最高限速還被開罰單
我來幫你繳罰單好了
一堆人一點邏輯概念都沒有
是堵塞後車還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誰要吃罰單再清楚不過了
從一開版我就強調要保持安全車距
重點就在
保持安全車距
保持安全車距
保持安全車距
挖哩!!!這個樓還在蓋喔!!!原本上次講完我覺得就這樣不講了!!!


道理呢!!大家也很鉅細靡遺的闡述出來了!!!(甚至都有圖片了這樣都看不懂)

這樣還不懂!!!疑問??????


唉!!我知道了!!!問題點出在哪裡了!!!畢竟道理是講給人聽的!!!而人卻是可以聽得懂得



leazy wrote:
從一開版我就強調要保持安全車距


從你 1F 的1/10 車速的車距理論,就覺得你這樓沒什麼搞頭.

安全車距眾人皆知, 不過從你所有的回文來看, 一點實務的經驗也沒有.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hu5955 wrote:
自律確實需要,因為要處罰不是如測速照像那麼容易...
但要求他人...有條文及規定怎不可以要求呼籲???

在你還沒提問前我就有先說明了

因為會容易引出你所謂的筆誤認知

你的條文規定都是正確的,可以開罰的,我不是說不可以,我是認為不適合

煙銅管 wrote:
警察要抓佔用內側車道的話,這點你不用擔心,因為已經有人曾被高速公路警察以錄影的方式逕行舉發,以"慢車佔用內車道"為由開出罰單,後來車主以異議方式提出申訴,但最後法官還是判決罰單有效車主仍需繳銷罰單,相關新聞網路應該還找得到

用這個來說明好了,用「慢車佔用內側車道會被開罰」為主張

會不會給人另一種解釋是「我開快車在內側車道就不會有佔用的問題了」呢

好,我開快車在內側車道行駛了
chu5955 wrote:
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在懂得自律的情況下,我主動讓開了,這樣很好對吧

但是如果你依這條法去要求他人說「我比你快而且我要超車了,請你讓開讓我先行」

那會不會造成大家有另一種想法是「既然開快一點可以要求前車讓道,那我何不也開快一點去要求別人讓道而不要被別人要求我讓道」

當大家有這種誤解的時候,你認為這樣對於「禁止佔用內側超車道」有什麼幫助嗎?
總之就是一堆沒有安全駕駛概念的人
就是喜歡拿著雞毛當令箭
只知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其他都不知道
都可以不用管了
自己貼的文都沒看清楚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還一直鬼叫實務做不到啦
實務做不到啦
堵塞雍塞最重要的概念就是保持安全車距
所以現在握要公布答案了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案告訴神人們了"
這裡所謂的堵塞交通壅塞
不是說堵到後面的車子啦
如果我以合法的最高限速開內線車道造成後面堵車
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阿
這都有清楚明白的罰則耶
所以什麼叫堵塞交通壅塞
就是我為了保持行車的安全車距
勢必要降低車速
所以只要我與前車保持合法的行車距離
我在內線開相對時速幾公里都是合法的
不可能被開罰單的
反而是你們神人逼車者未保持安全距離
小心吃罰單哩
所以大家看一堆時速10公里的小型車
行駛內線超車道
從來都不可能被開罰單
所以
總結公布標準答案
堵塞壅塞怎麼判定呢
不在於車的多寡
在於保持安全車距

再次提醒您
高公局的網站公開的交通安全資訊
神人神車們你們要常進去走走看看
多增長一些知識與常識
再再次提醒您
@@開車勿動怒,做好情緒管理@@
報載部分用路人在行駛途中遇有前方慢速車擋路或其他狀況時,
常有易怒狀況產生,建議用路人做好情緒管理,以免因一時衝動,釀成不利的後果,
以下提供幾項發生當下的疏緩方式。
◎駛離交流道出高速公路,或至服務區稍事休息,在安全區域可下車散步,
俟心情平復後再上高速公路
◎打開窗戶透氣,深呼吸,舒緩情緒
◎聽音樂、喝飲料、吃零食
◎與同車乘客討論,乘客多聆聽其抱怨,適當安撫其情緒
-------------------------------------------
以上是高公局說的喔
是公開網站上說的喔
不是給我的私人回函喔
我也沒有剪貼拼湊喔
不信自己進高公局網站就知道了
祝大家行車平安天天開心賺大錢
886

leazy wrote:
這裡所謂的堵塞交通壅塞
不是說堵到後面的車子啦


不是堵到後面, 難不成堵到前面的車?
搞不清楚狀況 ?!

leazy wrote:
如果我以合法的最高限速開內線車道造成後面堵車
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阿
這都有清楚明白的罰則耶


搞不清楚狀況 ?!
你佔用內側超車道造成內側後方堵塞,
後車不保持車距, 你也是堵塞超車道,
後車保持車距, 你也是堵塞超車道,
你那麼專心在後車距離你多遠, 倒不如專心看前面加速, 或切到右側讓道比較實際.


leazy wrote:
所以只要我與前車保持合法的行車距離
我在內線開相對時速幾公里都是合法的
不可能被開罰單的


對! "龜龜相連到天邊". 這就是內側超車道塞車, 車流不順暢的原因.
第一輛擋第二輛, 第二輛擋第三輛, 反正前面只有那麼快, 要塞大家一起塞, 反正我就是佔著超車道, 自我感覺良好之最佳表現.

還是你把壅塞和堵塞混為一談? 當成一樣的狀況?
壅塞的狀況大家都明白, 車多車流不快,各線道擠滿車子.
但你會說 "內側超車道壅塞"嗎 ?
後方來車看不到前方狀況嗎? 是第一輛擋第二輛, 第二輛擋第三輛,但前方內/中線沒車, 或是中線也有一串車, 但內線第一輛又不超車又不切回中線, 使"內側超車道壅塞"嗎 ?

那你會遵守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還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


leazy wrote:
如果我以合法的最高限速開內線車道造成後面堵車
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阿

leazy wrote:
所以只要我與前車保持合法的行車距離
我在內線開相對時速幾公里都是合法的
不可能被開罰單的


"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

你大概沒看到另一版慢速車開在內側被開罰單吧.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米白目 wrote:

上月底去了一趟奧地利和捷克,那邊的人真的超守交通秩序~
親眼所見的,舉幾個例子..
1.我們坐的遊覽車,只要從郊區進入村莊必定減速到時速50以下(看前方的車也是減速)
2.那邊的高速公路速限也是100,所有的車都是利用左側超車道超超車,超完後全都靠右側車道,讓出超車道(台灣也是速限100,但就是做不到)


現在知道為什麼了!台灣文盲太多了,

連交通壅塞的原因都出來了.

leazy wrote:
什麼叫堵塞交通壅塞
就是我為了保持行車的安全車距
勢必要降低車速
所以只要我與前車保持合法的行車距離
我在內線開相對時速幾公里都是合法的

不可能被開罰單的


交通壅塞新解釋

leazy wrote:
所謂的堵塞交通壅塞
不是說堵到後面的車子啦
如果我以合法的最高限速開內線車道造成後面堵車
後方未保持安全車距


拿著雞毛當令箭的龜車論!!

------------------------------------------------------------
樓主在內車道遇到前面開90的龜車,龜車前面及中間車道都沒車.

請問樓主,你還會以90的車速跟著龜車窩在內車道?


Dwing wrote:
樓主在內車道遇到前面開90的龜車,龜車前面及中間車道都沒車.

請問樓主,你還會以90的車速跟著龜車窩在內車道?

...(恕刪)


你這樣不行唷,人家程度很高的,有先說明是用最高限速開在內車道的,
所以1高100、2高110,開90不管那一高,都可以檢舉開罰了。
這麼可能龜在他後面呢!!
cooler1234 wrote:
既然開快一點可以要求前車讓道,那我何不也開快一點去要求別人讓道而不要被別人要求我讓道...(恕刪)

你開車開幾年了????

leazy wrote:
總之就是一堆沒有安全駕駛概念的人...堵塞雍塞最重要的概念就是保持安全車距...(恕刪)

這位弟弟也是..會開車多久了???
  • 5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