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e829 wrote:停紅燈時,一輛銀色雅...(恕刪)<7/16 20:20更新>去做完筆錄了~提出肇事逃逸告訴、傷害告訴、毁損告訴、民事賠償告訴。目前就這樣啦明天要去修車了… 法律沒懂很多,但是單單看影片,如同上面所建議的多提一條「殺人未遂」不過份吧?
饌巴搭 wrote:版大你上電視了...(恕刪) 這年頭,台灣女人真難為!!老公外遇,要出來挺!!兒子做錯事,也要出來挺!!像偉大台灣女性獻上敬意!!如何判決是法院的事,不是我們受害者和警察的事。該提告還是要提告,這次沒撞死人,下次會死誰?寧願讓她兒子抓去關,不要讓別人小孩沒爸爸!!你說是嗎?敢作不敢當的4685!!這次還好有行車紀錄,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