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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校方最近就會召開獎懲委員會,討論後續處分,小則申誡、大則退學。"
這不是廢話嘛! 不然哩 ? 有鞭刑嘛? 鞭數十, 驅之別院!!!
在01潛水一段時間了,也一直在關心此篇,終於還是註冊來幫忙推一下

不止"中指蕭","蕭失言"也應該一起出來公開道歉,
在第一時間,"蕭失言"能call in進媒體,如果能向社會大眾表示歉意,而不是為兒子護航說有病,
也不會造成社會觀感更差,更加的氣憤,還被人肉搜索出來,結果只會得不償失,適得其反,
只能說這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還是趕快一起出來面對,公開道歉吧!
"小則申誡、大則退學"

還有比申誡更小的處分,比退學更重的處分嗎?
就好像說:此罪,最輕可判申誡 (罵一句你做錯了要改進),
最重可判死刑 (退學對校規而言就是死刑)。
這種話根本有說跟沒說一樣。

人家都預留伏筆暗示說 "勇於認錯" (克服恐懼,公開道歉,勇敢為自己行為負責),
我看連懲戒會都來不及開,人家就畢業了。

唉呀呀呀 !

tester1018 wrote:
博士生擋救護車 北檢...(恕刪)

怎麼又是"中央社"啊?
另外,網路上的聯署可行嗎?
白道難搞..!!
可以找黑道出面.......
快抓去關吧..!!

河魨 wrote:
台大:肯定 消防隊:...(恕刪)


足以證明,那篇道歉信是寫給台大看的~~

isdera wrote:
怎麼又是"中央社"啊...(恕刪)


大概那則道歉文當頭條的刊太大了,被網友過於關心,最近也開始上來平衡報導吧!


tester1018 wrote:
博士生擋救護車 北檢...(恕刪)


我們這位檢察官,似乎漏了侮辱公務人員(比中指),和公共危險(惡意緊急煞車)這兩條罪嫌吧!

isdera wrote:
怎麼又是"中央社"啊?
另外,網路上的聯署可行嗎?


這個消息給中央社發倒是合情合理,畢竟檢察官算是政府機關,由有官方色彩的中央社發佈沒什麼不行。
看來蕭狼可以順利畢業了

透過中央社發道歉信

哇 好大的"關"威阿

有關係的就沒關係

沒關係的就會有關係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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