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ow wrote:何不坊跟警察一樣用實名制告知被檢舉人呢? 我是心靈膽小身體又差,有人要來報復就還好,萬一有人要去報復前,沒先調查好,遇到身體強壯的檢舉人,不就死傷慘重,白目被開單就算了,還去報復讓他的家人送他最後一程,若你是法律制定者,真的讓你有權制定此法,你真的會這樣做嗎 ?你是市長,你會這樣推動嗎 ?讓你的市民去互砍 ?若你還是要說 : 會,那我就笑一笑,尊重你囉。
鍋鍋螺2代 wrote:高科技業本來就不代表高道德看看竹科那些逆向插隊的車的數量, 比高雄還扯.科技人在科技公司賣肝很了不起是吧? 道路規則都不需要遵守了是吧... 有本事你也去竹科上班看看囉,看大家塞成一團時你自己會怎麼開車囉!
cs057 wrote:你這麼愛實名你要不...(恕刪) 問錯人了, 你應該問的是xiaopo 那位仁兄. 他敢嗎?Jack 你好棒 wrote:我是心靈膽小身體又...(恕刪) 對嘛. 魔人大都是這樣沒錯. 他們怕的就是光.
一台車能夠被同一人檢舉4,5次你要說是剛好路線重疊又剛好差不多時間遇到又剛好在你車子後面看到你違規才檢舉你這種機率你要不要乾脆去買樂透看會不會中第一特獎??是不是湊巧應該明眼人都知道這是不是真的那麼剛剛好......XD
Leon19680819 wrote:有本事你也去竹科上班看看囉,看大家塞成一團時你自己會怎麼開車囉..(恕刪) 吃屎哥吃屎你會跟著吃屎嗎?每個人都在錯不代表自己也要跟著錯,也就是一個人錯後面跟著錯竹科交通才會一團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