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valis0914 wrote:樓主我建議你也不要提告傷害了。因為你自己可能也觸犯強制罪。司機的行車記錄器跟你自己的自白,罪證確鑿。「當時我也失去理智地試圖擋住車門不讓他離開」「那是我為了阻攔他離去二人強開關門的聲音。」...(恕刪) 笑死,現行犯人人得以逮捕之. 光是被揍這件事,搭車的把那駕駛開的車用任何方式攔阻下來,不讓他離開,只要不要傷到人都是合法的
行車紀錄器影片從13秒車子開始起步,在30秒你就跟司機說你還開蠻快的那距離頂多才6.70公尺 當時還在小巷子慢慢開而已 起步也沒急催油門搭了10幾秒就批評司機開太快,只能說你的動機真的很可疑....至於後面各種倚老賣老.挑釁言語就更不要說了
雨後的天空 wrote:從行車紀錄器的5:41...(恕刪) 開車習慣真爛,一開始就紅線違規上下客、3:10附近違規行駛慢車道(要右轉,最多也只能提前60公尺)、最後7-11也是紅線違規臨停。 看起來UBER跟小黃根本同等級的垃圾啊,沒甚麼兩樣~ 每天看新聞這兩派在那互咬就覺得好笑~ 我天天騎著小綿羊檢舉這種兩種車違規,政府賺飽飽!啊對了,平心而論,這車速根本龜車的速度,我阿公騎腳踏車都可以超越了~ 不知道乘客是在 爸 啥?再平心而論一點,一開始沒禮讓行人的那個;如果我是行人,一定送中指給司機.
我覺得他的開車沒有問題,就算你覺得有問題也不要這樣說,你去買一台車我付幾百塊來檢討你開車看要不要,很多乘客座uber以為自己是私家車老闆當大爺一樣,你才付多少錢司機要冷受你的評判,評價制度是假的嗎?下車有沒有關門還是不小心沒關好你自己清楚,你來當司機看看 seanpuma wrote:我是Uber的支持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