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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停被當抓耙子!正義魔人慘遭鄰居圍毆


如果自己有違規就不能檢舉別人,

那是不是意思是說,我兒子白目,在路上罵了人,結果被路人打,


我回去操傢伙,打回去,

然後說,你也打了我兒子,所以你沒有權利檢舉我打人,

不是吧,

誰違規,誰違法,就去關,

哪有什麼不能檢舉的這件事。

馬克杯阿杯 wrote:
自己也是違法為什麼要...(恕刪)


檢舉者犯什麼法,

說說看呀?

笑死人了。
各位看官,小弟對一句話有很大的疑惑:

很多人執著在:「檢舉人自己也違規」,

「檢舉達人 一輩子都沒違規嗎?」


依這個理論,

舉發違規過程中的任何一個人(包括警察,法官),都必需符合這個標準,才不會違反「正義」。

大家覺得,誰有資格?

因此違停(微罪)就不能罰,因爲沒入有資格開單。

違停(微罪)不罰的世界如果公布實施,大家認為台灣交通(環境)會變成如何?

大家真的要這種世界嗎?

我也希望這個世界,人人安居樂業,富而好禮,外戶而不閉。

可惜,它不是,只好拿法律規範。

法律如果不週延,要依程序修法,而非私刑。

你的論點,好比上帝
非常正確
違停是 無知人嘴裡的武器
違停 定義???
法規明訂 其實無敵超級嚴格
簡單說 所有有開車的 每個人都違停
並排停車 停止 後面家人上下車
有無違規 答案是違規
紅線一律不得 臨停 10秒也是臨停
但紅線多於黃線
白線與 沒畫線非常少
Sammama wrote:
夠可憐的停的地方是住...(恕刪)
納蘭不畫扇 wrote:
違停(微罪)不罰的世界如果公布實施,大家認為台灣交通(環境)會變成如何?
大家真的要這種世界嗎?

微罪勸導不罰是有法規的,很多人不清楚,也或許知情的檢舉人避重就輕故意不提,甚至刻意主動避開提到這個,企圖誤導其他人以為微罪勸導不罰是口說無憑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微罪勸導不罰是有法...(恕刪)


我要表達的微罪,是相對於殺人放火的概念,

全文主要的意義,被你這微罪一帶,就失了真意。

我中文太差,厲害!
基督徒第三代 wrote:
你的論點,好比上帝...(恕刪)


這位大大 你以為檢舉違停成功這麼簡單

檢舉也要看警察受不受理的 其實很多都是警察審核之後被打回不受理的

很多檢舉人檢舉之後被警察退件後 心裡面都覺得很奇怪 明明就明顯違規但卻不受理

原因是因為警察會站在人性面去考量 所以不那麼容易受理檢舉案件 會被受理的通常都是還蠻嚴重的違規

你舉的例子根本很難構成被檢舉違規 這樣有點像在講幹話 上帝不是教我們不要講幹話嗎...

所謂幹話就是不符現況的 不切實際的或是說的到做不到的事情 聽了叫人會生氣謊言 都是幹話

來源我表弟也是警察 他告訴我基本上違規檢舉案件有很大部分都是不採用的 有些格式不符 有些事證不足 有些情有可原 其實警察是很替人民著想的

所以沒那麼容易被檢舉違規成功 然後也請不要隨便亂比喻上帝 我也是基督徒 不想看到這樣

謝謝
納蘭不畫扇 wrote:
各位看官,小弟對一句...(恕刪)


我讃成檢舉法規,不過希望提高檢舉者門檻;像國外陪審團制,

是篩選過人選,比較公平不徧頗⋯

檢舉者必須立場公正,也潔身自愛發揮領頭羊的示範;這制度下

如果我收到被檢舉的紅單,個人絶對自我檢討並警惕不要再犯⋯

如果只是說些官冕堂皇的話這就不必了⋯⋯
hcs0525 wrote:
如果只是說些官冕堂皇的話這就不必了⋯⋯(恕刪)



你接到紅單是否真有違規
難道自己會不清楚
真的不必講得那麼冠冕堂皇
又不是平白無故就會接到罰單
檢舉都要附上違規照片甚至有紀錄器影片
違規事實明確警察才會開單

接到罰單除非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
否則自己是否開過那條路是否曾經停在那
都馬心裡有數

實在不需要冠冕堂皇講得很像很多違規人是被誣陷一樣
偽造舉證照片誣陷他人違規是要吃官司的
送錢給人都還不見得有人願意做

如果自己真的有違規
就改進自己開車停車方式
下次就不會再接到罰單拉

在台灣違規實際被檢舉率簡直低到爆
很多車亂停路口轉角紅線三個月都可能不會被檢舉一張罰單
如果真的收到罰單就乖乖去繳吧
不要再 ~ 北了








hcs0525 wrote:
我讃成檢舉法規,不...(恕刪)


我發現一年前很多網友就指點你了
一年多後你依然如此
能說什麼呢??

nilkkk wrote:
會違規就是沒在怕,無所謂,凡事都有代價
假日閒閒開記憶卡找找微違規來檢舉,感謝提醒(恕刪)


vege123 wrote:
重大違規罰得多,微違規罰得少,不違規不用罰。

很難懂嗎?

檢舉無所不在,就是要你時時注意不要違規,不違規就不會開車嗎?(恕刪)


jenchieh23 wrote:
勿以惡小而為之 , 違規就是違規
沒有什麼叫做微違規(是在繞口令嗎.....)
很多的交通事故 , 起頭就是你所謂的微違規
發生事故才叫做浪費社會資源
檢舉交通不叫做浪費社會資源
人人不違規 , 減少交通事故
這個不是很美好
希望您的親朋好友都不會因為所謂的微違規受到傷害..............(恕刪)


lch0564 wrote:
守法就不用怕被檢舉,勿以惡小而為之,
例如:佔用左右轉專用道的直行車輛,違規走路肩,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這些算不算重大違規,違規就是違規,為什麼還有討論的空間,蠻想知道樓主所謂的微違規跟違規的差別在哪?(恕刪)


tw780624 wrote:
我就是被樓主所謂的"微違規"紅燈左轉撞飛
剛退伍的過年就在醫院躺了一個月謝謝指教
現在看到違規就檢舉,沒有違規就不怕別人檢舉幫不了你(恕刪)



id104140alex wrote:
只要是違規請多多檢舉....rock
兩個車主在路上大小聲吵架,車禍等警察...害後面塞車,這才是浪費資源!!orz
收一次紅單就會記住不再犯錯...台灣人守法??....屁啦!!....是怕罰錢!!(恕刪)


jijerwang wrote:
台灣人的特色...貪生怕死愛錢,
請大家多多檢舉,
社會才會變好!(恕刪)


Youshouldreborn wrote:
很多違規是不必要的,而且浪費社會資源。 因為出事後再來灰,同時造成交通中斷,嚴重浪費社會資源。
我太懶,所以很少檢舉,歡迎檢舉達人多多檢舉,若我也中獎,心甘情願。(恕刪)

smoky6996 wrote:
違規必檢舉增加國庫
管他什麼微違規(恕刪)


ahg小任 wrote:
有甚麼問題去跟法官說吧
如果真的是微罪,那就不會立法了
行的正,座的直,會怕被人弄?(恕刪)


boy155112 wrote:
敢違規就不要怕別人檢舉,你停在合法停車格,有誰會檢舉?但是你佔用公車的停靠區,那就必須檢舉!
都是考過駕照的人,會不知道哪些是違規行為嗎?那還是別開出來害人!(恕刪)


刀鍛冶 wrote:
呵呵,對於那些愛違規、反檢舉、微違規一下下沒關係的、檢舉有報應的人....
因為車禍死人都不會是牠們家,全世界牠們最聰明大笑(恕刪)


崇洋媚外 wrote:
版主例舉幾個無關痛癢的違規來看看?
規矩就擺在那,今天只要你不違規,就不用怕人檢舉你..
我也會在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闖紅燈、也曾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
當下有啥好說的?只能同警察叔叔說,我知道我違規,你開我單吧!(恕刪)




眼觀耳聽 wrote:
原因很簡單只有2個,
1是他們本身就是違規者.
2是他們很幸運地還沒成為違規受害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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