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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將軍與風神的一張照,探討教育問題...

我自己的看法是

人家的車沒事就不要去靠著
又尤其是名貴的跑車
那怕刮傷一點點
而且如果是你自己最寶貴最愛的車 也被人這樣呢?

再來就是那位將軍
口氣真的太重了
碎屍萬段?
fb又公開留言
挖賽! 真的好怕怕…
可以告嗎?
是否用詞太over?
如果是身高170、34C奶、高顏值的正妹靠上去,我看這所謂的將軍馬上請她上車兜風吧~

一個可以當這小孩阿公年紀的公眾人物要把這小小孩碎屍萬段...真的把自己的格調降低了,比土豪還更沒素養。
不就是一台車停在路邊
被三歲小孩碰了一下
如果真的愛惜成這樣
封存在家就好
車放在外面多可怕
那些飛禽走獸無知路人
隨便來個鼻屎你的愛車就毀了
蒙娜麗莎就多了顆痣

一堆人延伸別人的東西不要碰
請問那是展間還是美術館嗎?
我看是一個吃人陷阱吧
假如一個失明的人走在那飯店邊
導盲犬或手杖不小心碰了一下
馬上就要被碎屍萬段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好好笑喔網路論壇嘛...(恕刪)


哈哈~你也看得很清楚~對象是誰!!!!!!!!!!!!!!!

根本就不是針對三歲小孩.......從頭到尾都沒人會去講這位小朋友~因為她才三歲~

只有控制不了小孩哭鬧~~沒有控制不了小孩去向~~

這位媽媽就這樣控制著小孩動向去接近那台車....這媽媽有PO文解釋了....前題也是因為車主將軍提到碎屍萬段...

到目前..也是各自臉書文章發表情緒話語..討論的是非對錯..單就我..我也只從我個人觀點想法出發..每個人都一樣..

雙方都有同情之處..深愛的車..疼愛的子女..雙方都以保護自己的東西為基準!!

如果在浮上法律之處就只能她們雙方去比拼....由庭上法官定奪對錯....

我們也都只是看戲旁人............




他沒說不給拍照阿,可是一定要靠著車子才能拍嗎?
如果你愛車被靠著車子拍,而發現有傷痕???
你會不會不爽?
會不會要對方賠錢??
不要說你不會
是因為那個人不是你
你沒有站在對方立場去看這件事
要你賠個幾百萬你可以接受嗎?
如果不能接受
那只能遠觀,不可褻玩
小朋友管不住是父母的責任
小朋友如果弄傷別人東西,是父母要賠的
而不是說不知道那車多少錢??
看到那麼漂亮的車,就要知道很貴了。
沒那個屁股,就管好你的小孩。
台灣教育真失敗。好好道歉有這麼困難嗎?
死要面子
記得這位媽媽不是叫人刪文...
現在的素養真的是...
就愛車成癡的心理在作祟

小孩身體接觸到車子是否造成損毀、刮痕還是破壞?接觸時間有多久?兩秒鐘還是二十分鐘?

既然是自己愛車,當成這麼重要珍藏品來看,為什麼放在這種公開場合又疏於保護?

更怪的是,自己手上拿著相機,早就在一旁準備好等著最佳時刻,拍下碰到車子小孩比耶,媽媽歡笑的瞬間畫面。如果真的怕刮,早就上前制止了,不是嗎?

根本存心要放到網路上討拍,想講自己多愛車、多心疼,結果言詞表達過度,被人看穿圍剿

小孩是不能隨便碰別人車子的,因為上面很髒,很多細菌

Saber422 wrote:
根本存心要放到網路上討拍...(恕刪)

將軍需要到網路上討拍,太好笑了。
你的標題應該要多加一個
以及情緒管理問題
這件事情應該要分兩件事情來看
第一、家長沒教育好別人的東西不能隨意碰觸
第二、車主情緒管理有問題,雖然有人不對再先
但用到了碎屍萬段這就有點恐嚇了,滿可怕的
如果本次事件是國產車主,肯定會被網友一面倒說要告到底
做了沒水準的事被罵就惦惦或乖乖道歉就好
還反擊什麼?

人家自己FB說的話真的讓你心生恐懼可以去告
順便可以了解一下「想把你碎屍萬段」有沒有和「要把你碎屍萬段」一樣能構成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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