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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意外到底是公車的錯還是貨車還是騎士?

死守著法規是因為這樣是讓大家最快速,最方便,最能共享有限路面 的方式,
有些網友說, "我"如果是貨車, 絕對沒事?

1. 事後諸葛, 你不是貨車, 就再那邊嘴砲.
2. 該小心的是騎士, 不遵守規則, 喪失性命連貨車也被連累.
3. 如果每個用路人直行沒違規, 沒超速, 要超車都得左右看甚至慢一下, 那交通會更好?
<== 看好前提, 炮別人先看看怎樣對全民最好.

基本上只要遵守法規, 安全性, 便利性會是最高,
炮貨車的人, 你們用啥"防衛性"駕駛的觀念去用路, 真的對交通更好? 還是更混亂?
要如何定義這種交規規則讓民眾好好遵守?

這個交通事故, 就算貨車因為撞死人而有任何的罰則, 別忘了騎士才是真正肇事的主因.
別忘了你砲貨車也間接鼓勵了人們只要違規出事, 自己永遠都不用負全責?

以往就是經常這樣判, 所以大家都不願意對自己和別人的路權負責,
希望這次法官別再亂判了.

責任劃分清楚, 用路更安全 更快速.

fruits0800 wrote:
就影片中當時的情況...(恕刪)
fruits0800 wrote:很多人都死守法規,而忽略了『安全第一』。臺灣的法律也不允許你:對方有過失,你就把他撞死。

真的頭殼進水了.單車不保持安全距離再來想切就切才是完全不把安全第一放在眼裡.造成貨車發生事故還有臉說別人故意撞死你.
沒閃開叫故意.看都不看就切出去不是更故意.乾脆怪公車故意停下來不是更直接!
我也來照樣造句
我來騎腳踏車,保證不會有這起意外發生!200%保證!
小弟想知道

後續的初判有結果了嗎?

是否有提供相關網站?
EthanTs wrote:
泰國騎士自撞行人倒地被公車輾過
...(恕刪)


這影片好讓人震撼.....

不管是非對錯,弱勢方做好自我防衛最重要啦

因為...拼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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