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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137-KYX機車超車時擦撞

中肯,機車騎士不對,但樓主開車方式真的很不厚道

LMH3422 wrote:
影片外側無機車道.....(恕刪)
依樓主的開車習慣,以後應該會跟交通隊警員很熟

LMH3422 wrote:
影片外側無機車道..汽機車共用..機車屬慢車
就算他要騎40窩在靠中線你也要尊重而不是叭他逼他往右靠
畫面中車道也不寬..為了自己快而逼機車往路邊停車靠
萬一出了意外摸摸良心..是否有需要這樣開?
看完老實說會讓人有四輪的嘴臉感覺
有冷暖氣吹..不怕下雨的就多禮讓機車吧.....(恕刪)
他撞你趕快去報警~ 人家頂多民事部分賠一賠

機車好好騎在外線你也在叭...十分可笑

你懂甚麼叫路權嗎??

一點路權觀念都沒有

你還敢PO上來取暖...PO上來討炮的吧
來打臉了
1:56到2:01 撞上
共經過9個標線=90公尺
時速的算法就是 90/5*3600/1000=64.8km/h
樓主超速囉 超速刷過不知道多少台機車
不把別人的命放在眼裡 你真的不要開車好了

再來 你多次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我開車最討厭那種開在中線上的 對 就是指你
影片一開頭在等紅燈轉綠燈時 你也越線了 侵犯到機車停等區
到最後面也是 佔用機車停等區
人家肇事逃逸 你報警就好 上來取暖是?
知道自己也有錯所以摸摸鼻子算了??

阿忘了講 逼車現在是公共危險罪喔 是刑法喔
在逼阿 你在逼阿 不要以為你最兇 只是你還沒遇到壞人罷了
開車載小孩不能當個好榜樣嗎 一定要這樣逼車?
滾回家洗洗睡吧...

這種開車方式還來取暖...

急什麼...是什麼絕症還是重傷要急送醫...

真好笑..以為講個送小孩看醫生就可以合理化自己這種開車方式喔..


LMH3422 wrote:
如果你要以法條作慢車文字定義解釋是你正確..但完完全全照文字解釋去執法
但跟恐龍法官有何不同???很多法規..文字定義都沒做適當的修正
客觀上..會認為一般的普通重型機車或輕型機車與汽車相比
是屬慢車的多還快車的多?????...(恕刪)


法規部分 沒記錯的話是中華民國機車黨 在民國2012年時跟葉宜津立委陳情後修訂過
好符合現在國情的



圖片出處: 2013年6月19日 交通部 - 機車交通安全及路權研討會
(中華民國機車黨 簡報部分)

至於實務部分 機車在市區道路向來都比小汽車快 隨便一台125cc小綿羊都可以破70公里的速限
大大還要繼續誤認機車是慢車嗎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版主走外側車道
應該放慢並尊重機車路權
隨意按喇叭加上飆速
造成其他機車不爽競逐
也有需要檢討之處

MARS馬爾斯 wrote:
你的駕駛道德很差...(恕刪)


哇靠!你這個人怎麼到處罵人

好好的和員工溝通 總比你用眼神去瞪(流氓眼)得來得好
完全不和別人打才一片就想罵人 這種人我最看不起
人家沒有怎樣 亂按喇叭 對方以為你是要挑釁他

外線讓給機車吧 一人一線 慢慢開就不會發生這種事

如果是大台一點 人應該直接捲到車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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