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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leazy wrote:
有人就是搞不清楚狀況...(恕刪)


不然你也幫幫你自己,
寫一些有的沒的, 你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誰會幫你搞清楚.

還有, 建議你多練習用用標點符號吧.
不會用也沒關係, 我不介意的.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不知道從哪裡剪貼文件
就奉為無尚至寶
就像拿著一支雞毛就當成令箭
太搞笑了吧
  他們要秀就讓它秀吧!!~~~還替別人編故事,斷章取義!!~~~

  像這種宣導方式也好,為了其它車道多5km,一下子少5km,在那超來超去,反而讓家一直剎車,車流反而慢,他們要引起反感,自然這個政策就流產,讓這裡成一言堂就好。因為這是網軍式宣傳,沒工作、宅在電腦,沒太多朋友約,就是宅在電腦,我都覺的是網軍。

  看看這些言論,回的就那幾個,網軍做秀成份太大了。

bbblee wrote:
我是在討論被切入的 ...(恕刪)
不錯嘛

以前路隊長都只會呆呆向前行

現在進步了

會叫別人不能插隊
innolux wrote:
各位真的還要再跟他爭論嗎?不管大家怎麼說都沒用的,連高公局回覆的他也當成是屁,真的不用再理他的個人理論了。...(恕刪)

教育真的出了問題...
如果我公司規定事項請經理發佈出去,
而職員質疑經理規定是哪裡剪貼的...
一定讓他滾回去吃自己,
不用功、不受教、不遵守規定、又抓不到重點...
未來成就也不怎樣。很可悲...
搞不清楚重點規定內容是什麼...只會質疑..

cooler1234 wrote:
個人曾經試想過,今天我要是警察要抓佔用內側車道的話,舉証的部分還挺不容易的

因為違規的行為不夠明確,不像一般闖紅燈或是超速一樣容易判斷...(恕刪)

警察要抓佔用內側車道的話,這點你不用擔心,因為已經有人曾被高速公路警察以錄影的方式逕行舉發,以"慢車佔用內車道"為由開出罰單,後來車主以異議方式提出申訴,但最後法官還是判決罰單有效車主仍需繳銷罰單,相關新聞網路應該還找得到

法律的規定,官方的回應,在某人的眼裡原來都是個屁
只有某人說的才是真理,
制定法規的人一定沒開過車沒讀書,
不然怎會定出內車道是超車道這種爛觀念
如果當初制定法規時有找這位高人來議定的話,
現在的高快速公路一定不會發生塞車的問題


2012-03-02 16:37 #382
shuanzun wrote:

bbblee wrote:
開中線 安心又自在 ???

你去開中線車道看看,
中線車道被切入的機率遠大於內線車道,
一堆自己為是、覺得有縫就可以鑽的車手切進切出、
一堆瘋狂大客車大貨車也切進切出。

反正你都是切人車道的吧 ? 講講風涼話就好了。 (恕刪)


不管哪條線,都會有車切進切出。

在中線小型車要超越前方車輛,往內線切出(一出),超越前方車輛後再切回中線(一進)。 (車手?)
在外線大型車要超越前方車輛,往中線切出(一出),超越前方車輛後再切回外線(一進)。 (瘋狂大型車?)
超車本來就是一進一出
你有開過車嗎
你從來沒做過超車動作嗎
路上任何車輛都不準超車,還是不準超你車?


↓自行斷章取義?
2012-03-02 17:13 #383
bbblee wrote:

bbblee wrote:
你去開中線車道看看,
中線車道被切入的機率遠大於內線車道,



ShuanZun wrote:
不管哪條線,都會有車切進切出。

在中線小型車要超越前方車輛,往內線切出(一出),超越前方車輛後再切回中線(一進)。 (車手?)
在外線大型車要超越前方車輛,往中線切出(一出),超越前方車輛後再切回外線(一進)。 (瘋狂大型車?)
超車本來就是一進一出
你有開過車嗎



我是在討論被切入的 "頻率"
看不懂 "頻率" 兩個字嗎 ?
需要我解釋 "頻率" 的意思嗎 ?

gtr86x wrote:
現在進步了

會叫別人不能插隊(恕刪)


不只不能插隊..
就連從別的車道超過他的車頭都不行咧
原來國道都是他們的


自己要霸占就算了

還不准別人從別的車道超車

自我本位主義的極致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冷眼看地球 wrote:
  他們要秀就讓它秀吧!!~~~還替別人編故事,斷章取義!!~~~

  像這種宣導方式也好,為了其它車道多5km,一下子少5km,在那超來超去,反而讓家一直剎車,車流反而慢,他們要引起反感,自然這個政策就流產,讓這裡成一言堂就好。因為這是網軍式宣傳,沒工作、宅在電腦,沒太多朋友約,就是宅在電腦,我都覺的是網軍。

  看看這些言論,回的就那幾個,網軍做秀成份太大了。


沒想到只是在拉屎的時候來看看這串文章還有什麼令人啼笑皆非的言論,竟然發現現在還有人認為只有電腦能上網



shuanzun wrote:

冷眼看地球 wrote:
所以你為了時速多+5km,少5km在那切來切去是嗎? 神車手出現了,那跟汽車口中萬惡的機車族不是一樣嗎? 慢一點點就要換車道,原來道德水準半斤八兩……了解了。


切幾次叫切來切去阿?變換車道3次以上還在你面前嗎?
基本上只要完成2次超車動作(總共會變換車道4次),你已經無法直接看到這輛車了。
別人完成第1次超車動作時(變換車道2次),開到你面前時你就開始不高興了嗎?

冷眼看地球 wrote:
我終了解台灣開車心態了,汽車在平面道路車多,看機車空間小好騎就眼紅不高興


你騎機車時遇到了什麼樣的眼紅駕駛了嗎?

冷眼看地球 wrote:
到了高速公路,自己殘殺,就為了快一點點,慢一點點,內外車道一直切,原來汽機車同一族嘛!!!怎麼住在同一個島,吃同樣的米,怎麼會不一樣,這就違背常理了~~(恕刪)


一種米養百種人,這本來就是常理
不準任何人超車到我面前的這種要求,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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