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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在台灣, 不是人才不會當官
你看還有人頭部被槍擊卻貼著美容膠的演員
這種case在美國應該早被拍成 急診室的春天(2) 連續劇了
那...他到底敢不敢出面?
還是就躲在信紙後面,等口試過了再站出來?
反正他的論文台大校內都調的到,到時候再去看看是那幾位口試委員...
(不要跟我說他的那張表格是隱藏的,那些都是公開資訊!)

中央社是替國家辦事的,怎麼現在個人投書他們就幫忙講話了?
背後動機不單純!
還有,有人提到中央社記者孫香蘭,她是誰啊?該不會是...
不對啊,他老媽不是在中華日報嗎?怎麼中央社也來一個?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之前有副分局長去蕭家關心,撈過界取代社會局了啊!

現在又有分局長出來認定無過失致死,是想說連檢察官和法醫的職權也一併包了嗎?

當救護員的都沒有權利判斷傷者的狀況了,分局長會不會太過了一點啊?

沒有呼吸心跳,就可以一筆帶過,那救護員是忙辛酸的嗎?

不要昨天才打給中央社,今天又要讓我打給分局去抗議。真是氣死我了。
我不願意接受這種道歉

但是也很驚嘆 蕭父 多麼熟悉 "媒體操作" 與 "規避責任"
每每出招 甚至 不出招
都讓人驚嘆

剛剛寄給台大校務長 馮燕 fengyen@ntu.edu.tw

Dear 校務長

經媒體報導貴校處置台大博士生蕭同學事件及看完蕭同學透過中央社的聲明稿,詳讀後頗覺失望,蕭同學心態上不僅不願面對,以拖待變,台大處置方式也有失第一學府風範也樹立相當負面的例案。

台大
1. 枉顧社會關感及維護台大校譽上,反應及處理此事上不夠明快。
2. 處理方式及理由無法取信社會大眾,司法判決不應與校規懲戒混為一談。

一罪不二罰,這種若是其非的說法,或許台大是基於保護學生立場,不忍苛責。但情、理、法前,台大是否也必須全盤考慮到社會、台大本身及受害者的角度。

迄今台大過度保護學生的心態及處置方式,對於一個是非不分、無法接受面對本身錯誤的學生,台大是否是進一步在告訴蕭同學,他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對的、是合理、是台大及社會可接受的。

那,台大其實是在造成另外兩個新的受害者 蕭同學及台大本身。

蕭同學罪不及死,但需學習面對自己的錯誤。罪與罰,若台大真要幫忙這學生,請快速明確給於他應承擔的罰責。

謝謝您 ~

君不君 臣不臣 子不子

注定2012不沾鍋失敗

至少已少了我家的10張票

沒有能讓大家認同的道歉或代價,此篇就應該要每天簽到關心!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ducklin.yaya wrote:
蕭明禮今天發表公開道歉信,向余老太太家屬表示,「對不起,我錯了!」。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表示,警方偵辦發現,余姓婦人被送上救護車前就已無呼吸心跳,認定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日前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將蕭明禮函送法辦。

恕刪)

~~~~~~~
一條人命耶!
跟本是官官相護
那溺水的人是不是代表以後都不用急救了,之前沒呼吸心跳被救起來的是活見鬼嗎?
就是沒呼吸心跳才異常緊急才需CPR,蕭明禮無罪的話,那以後乾脆把CPR廢了你看如何,跟本就是想鑽漏洞脫罪,老太太是可能有機會救的起來的,怒~
蕭老頭你們也別高興的太早~
老太太應該已經在十殿閻羅那邊告陰狀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蕭明禮~~~~還我命來





這世無法要到公道,下輩子要,報應不到你身上,就報應到後代子孫上


onionbebe wrote:
剛剛寄給台大校務長 馮燕 fengyen@ntu.edu.tw



Dear 校務長



經媒體報導貴校處置台大博士生蕭同學事件及看完蕭同學透過中央社的聲明稿,詳讀後頗覺失望,蕭同學心態上不僅不願面對,以拖待變,台大處置方式也有失第一學府風範也樹立相當負面的例案。



台大

1. 枉顧社會關感及維護台大校譽上,反應及處理此事上不夠明快。

2. 處理方式及理由無法取信社會大眾,司法判決不應與校規懲戒混為一談。



一罪不二罰,這種若是其非的說法,或許台大是基於保護學生立場,不忍苛責。但情、理、法前,台大是否也必須全盤考慮到社會、台大本身及受害者的角度。



迄今台大過度保護學生的心態及處置方式,對於一個是非不分、無法接受面對本身錯誤的學生,台大是否是進一步在告訴蕭同學,他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對的、是合理、是台大及社會可接受的。



那,台大其實是在造成另外兩個新的受害者 蕭同學及台大本身。



蕭同學罪不及死,但需學習面對自己的錯誤。罪與罰,若台大真要幫忙這學生,請快速明確給於他應承擔的罰責。



謝謝您 ~



我衷心希望 他生命中接下來的每一天都會夢到他幹的好事
越來越扯了~~
一封道歉信就可以了事嗎????
人命耶~人命耶~
你應該去老太太陵前叩頭認錯,
跪在家屬面前請求原諒~~
當志工??我呸........
誰知道你當志工又是跑去哪邊納涼比中指????

分局長都可以直接判生死了,
那你當台灣醫生苦讀七年都是傻子囉????
什麼跟什麼啊....
越來越莫名奇妙了...
整個LP都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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