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03 wrote:
若不真的出面道歉,這...(恕刪)
真想給你一個"讚"
我想這是有指標性意義的一個社會事件
萬一哪天真的又冒出來一個檔消防車跟救護車的中指俠 , 恰好又有精神疾病史
恰好這次的判決如果有爭議 , 是否會影響日後類似案件的判決引用這次的案例??
上次那個武嶺石碑塗鴉事件 , 當下系學會馬上跳出來跟社會大眾道歉 ,
並督促塗鴉的學生改正錯誤
台大沒有當機立斷 , 只有非常官僚的一篇聲明
該研究生的私人行為已經嚴重影響校譽 , 難道沒有校規可以處置??
很多學校校規當中的處分 , 只要明顯涉及影響校譽 , 多半會立即反應
也許真如台大所說 , 進入司法程序 , 比較不便反應 , 這樣的說明不一定錯 ,
但是不能服人
就像那個性侵幼童被輕判的事件 , 邏輯不一定錯 , 但是就是有問題
等到走完司法程序 , 大家再看看要怎麼反應吧
請接力蓋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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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生道歉 消防分隊:未見悔意
啊這樓上有人貼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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