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啊樓主不幸碰到 無腦機車駕駛 神風特攻隊一般的自殺式自撞又碰到 "忙"檢察官 把機車駕駛人訴狀直接拷貝當起訴書 完全無視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的證據 (其實這可能變成了標準程序 有受傷 全部交給法官審查 減少工作量和誤判)車鑑會其實風評有好有壞 主要是鄉愿很多 濫用"應注意未注意" 逃避誤判麻煩 (各打50大板 就沒錯)不過法官應該能正確判斷車禍肇責 (尤其有完整的影片紀錄)祝樓主官司一切順利
大大也太雖了莫名被白目三寶機車撞還要被告反正現在台灣不管什麼樣的車禍都硬要扯上「未注意車前狀況」就對了下次會不會被人從後面追撞也會被告?台灣交通法規真的太屌了不過看到騎士高速衝撞後原地倒地有種莫名的喜感...很療癒
看到樓主如此遭遇,只能為你覺得"冤屈"此判例一開,以後獅子大開口的必定只會多不會少! 各位路上行車務必小心也正可以提醒一些人,不要處處路權路權的掛在嘴上沒事就沒事,一旦碰上是既傷神又傷財!像這種無號誌無標線小道小路路口,在宜蘭超多的!
有錢有閒真好 wrote:A汽車駕駛為了息事寧人只好妥協,除了慰問金、殤葬費都是A汽車駕駛出的錢,再加上100萬,死者家屬還有200萬的強制險死亡理賠。原文網址: 被撞又被告!!!無言.......!! (更新近況2019/12/25) #Mobile01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672463&p=39(恕刪) 本來要給五分看到這段就不給收掉一位該死的應該收錢不是給錢差一步就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