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mind wrote:今日交通日亂與警方以往作為有絕對關聯, 會造成你們的勤務繁忙, 也是長期消極作為的累積結果, 只要嚴格執法, 勿枉勿縱, 保證不用太多時日, 絕對會大幅減低勤務負擔 高市警局做的實驗剛好呼應你這句話
donhsueh322850 wrote:1:機車換車道沒注意後車2:違停3:貨車也沒注意以上 ,肇責,機車騎士40%, 貨車司機40%, 違停司機20%結案...(恕刪) 沒有2的話,根本就不會有1.3. ~ 根本不會有這起車禍違停是罪魁禍首
donhsueh322850 wrote:1:機車換車道沒注意後車2:違停3:貨車也沒注意以上 ,肇責,機車騎士40%, 貨車司機40%, 違停司機20%結案 死者父母在悲傷處理喪事,機車騎士,公車司機,貨車司機被移送法辦.事發當時違停在公車停靠站內,以及公車站前後的所有違停車主,現在可能在家吃飯,爽看電視,享受家庭歡樂.暗自竊喜,還好跑得快,警方到場前快閃,完全不需要負責,好險.
LuciusWu wrote:我平常也都會檢舉紅線違停,但是無奈現在汽車隔熱紙都貼得很黑,無法判斷駕駛座有沒有人真的很難成案有時都只能選擇直接打電話報警,警察應該也很無奈吧...(恕刪) 這個很好解方法1. 錄到駕駛本人開門下車或開門上車的整個過程.PO在YOUTUBE上面方法2.直接連續錄影4分鐘.PO在YOUTUBE上面以上兩種方法檢舉.大部分的警分局都會開罰單
這邊的道路規劃有點不ok女大生是在"往高架道路"這車道被輾,若路邊沒違停的情況下,公車靠到格子裡,機車可通行的寬度只有一台休旅車的車寬,因為機車要從最右邊的橋邊通行,內側二線是汽車道,再來是往64匝道的第三道,若擠到"往高架道路"這車道,機車可通行是沒錯,不過會跟汽車去爭,我有一陣子常經過這裡,上下班時車流量很大,這邊車子開的很快,騎車的也很快,騎車有時沒看後方狀況,直接就往左邊超車,再接近匝道口前再切到右邊,若是遇上公車沒辦法靠站路線被阻,我會選擇等,畢竟這邊上下車不會拖很久,若有把握的情況下,左邊沒車,我才會選擇快速超越,當然要說違停有責任,這我認同,只是就算沒違停,這邊危險性也不低,所以我會覺得騎車的人,跟開貨車的人,都犯了嚴重的錯誤,而違停本來就錯,但騎車的人不往左邊超,選擇等公車開走再騎,也許就不會發生死亡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