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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我是覺得民眾檢舉違規這件事條件會越來越嚴苛

因為有幾個例子因為私人恩怨 P圖 檢舉別人

後來被人舉證成功 法官撤銷罰單

科技越來越好P圖連警察都看不出來

未來要靠照片檢舉違規會越來越難
林桑(小林) wrote:
這種不記名的檢舉本來就是不對的.......
今天如果對方有錯,就勇敢的站出來主持正義!!!
但現在都是躲在暗處,然後檢舉錯了,卻造成別人的困擾.....
問問自己,如果一台滿座的黑色BMW大剌剌停在公車停等區,你有勇氣站在車頭拍照?
問問自己,如果一台滿座的黑色Benz大剌剌在你面前闖紅燈,你有勇氣在下個路口跟他說:先生,你剛剛闖紅燈被我拍下來了,我要檢舉你?

林桑(小林) wrote:
檢舉人確沒有什麼太大的責任!!!
還有現在檢舉達人很多心態就有問題(上次不是有人就是說檢舉就是爽嗎??)
沒有責任?
不過看到闖紅燈、跨越雙黃線、不打方向燈的人被罰錢......爽!


林桑(小林) wrote:
我就在看能爽多久????
這種補足社會暗處的正義,卻慢慢的反客為主,是正確的嗎???
整個治安都靠蝙蝠俠??蜘蛛人來主持正義???這樣是對的嗎???
說來真的可笑~~~
就是在罪犯林立的高登市才會出現蝙蝠俠,你看過蝙蝠俠跑到香格里拉嗎?不去批評違法者,卻來批評檢舉違法的行為,說來真的可笑、可憐。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今天第一次收到"民眾檢舉違規"的交通罰單. 有感而發 嘗試分析一下檢舉人 被檢舉人 和警察法官 三方的心態. 有意見可以批評.
結尾順便分析一下"解決"的方案.

1. 被檢舉人: 我也是其中一個. 各種"OX"不表, 當然也有為甚麼是我?的不平. 以我每天短短時間開車的經驗. 碰到機車逆向行駛 (這夠危險吧!) 接近百次 (上班趕時間嘛) 不過檢舉達人技術門檻問題, 應該很難舉證吧? 更不要說大貨車違規超車, 汽機車闖紅燈 (每天都會碰到多次), 超速 等等更加危害駕駛人和行人的"違規動作". 大部分被檢舉違規者也許只是停在紅線1分鐘買早點 (你說為甚麼不停停車格, 場?, 那你也要有停車位給我停阿!?) 這種"大違規沒人檢舉, 小違規容易被檢舉"的情形應該才是大部分被檢舉人最不爽的! 就好像是有人街頭殺人 警察不處理, 反而旁邊正好有人丟垃圾, 兩個警察包過去開罰單一樣!? 你說合不合理?! 至於被檢舉人以後會不會就不暫停紅線? 如果不是從此不吃早餐 我想99%的還是會暫停的. (其實紅線氾濫到小巷子自己家前也畫 也有檢討的必要 政府不能牌照濫發 牌照稅照收, 結果到處都沒停車位, 買個早餐也會被開單?!)

2. 檢舉人: 有一陣子區區在下也想成為"檢舉達人", 因為很多人"太超過"了. 車子停在路口擋住其他車子通行, 逆向行駛, 闖紅燈... 等等違規不勝枚舉. 好幾次都差點造成事故. 警察"好像"也不會在路上抓違規(除了汽機車臨路檢). 不過後來知道檢舉沒獎金和需重金添置設備才作罷. 甚麼?你說只要一個幾千塊的行車紀錄器和一個好手機就可以了?! 可是那些超速 亂超車 闖紅燈 逆向行駛的都照不出來啊!? (人家不會"慢動作"給我拍吧?) 一般的消費者等級攝影或照相機都沒辦法"清楚"的拍出車牌啊! (通常是接近靜止的才拍得出來) 阿!很簡單! 那你就拍哪些好"檢舉"的就好了! 他們也有可能是同一個人!? 歐. 我大概知道某些"檢舉達人"被人"OX"的原因了!?

3. 警察: 在當下8成交通違規都是民眾檢舉的氛圍下, 最快樂和最痛苦的就是警察了. 因為"檢舉達人"的"辛勤" 警察沒辦法常出外勤抓交通違規了 在辦公室吹冷氣用電腦處理交通違規檢舉 打打不完的報告 就要浪費一整天了 每天還要報加班處理其他業務! 難怪街上都看不到警察! 看來還真要感謝"檢舉達人"替大家維護交通安全!?

4. 法官: 大部分法官應該是按律審案, 但是應該還是希望採證開單是警察而不是民眾. 我們不是警察國家 如果每天擔心身邊的人會對你"採證錄影照相"的話. 那應該是"違反"一般民主國家對其人民的基本保障 (也就是違憲) 反對者當然可以說只要你不犯法怕甚麼? 那我也只好說 想想看如果哪一天有人把你開車回家進地下停車場越過雙黃線(巷子)的照片寄給警察檢舉違規, 你看到照片會不會說 :"哇這是怎麼照的? 整個巷子就只一台車, 這個時間, 這人是太閒了嗎? OXOX"


結論也許就是
1. 警察人員不足 (或雜/業務太多?). 如果路上有很多警察可以"看到違規" 就"警告"或"開罰單", 那被開罰單的人應該也不會這麼不平衡
2. 政府法規不合時宜: 為什麼台灣可以有這麼多汽機車卻沒有足夠的車位?! 為甚麼騎樓都是摩托車? 為什麼非要道的小巷子要畫紅線而不是黃線? 為甚麼濫用雙黃線在各只有一個車道的雙向非要道?! 也許政客為了選票不想限制汽機車數量 不過現在危害已經出來了 未來也會越演越烈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我是覺得民眾檢舉違...(恕刪)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我是覺得民眾檢舉違...(恕刪)

羅素威斯布魯克 wrote:
我是覺得民眾檢舉違...(恕刪)
ace ventura wrote:
今天第一次收到"民眾...(恕刪)


政府沒有義務幫你規劃停車位

你家買房的時候停車位有沒有算進房價裡面?


超速這個你認為危險的違規,沒有民眾可以檢舉,因為民眾無法擁有警察的測速儀器


自己看到違規不去檢舉,事後上來抱怨有什麼用?不就是和你同樣心態的人,造成台灣用路環境這麼糟糕嗎?

ace ventura wrote:
一般的消費者等級攝影或照相機都沒辦法"清楚"的拍出車牌啊(恕刪)


其實是可以的!!
一般行車紀錄器的畫質跟光圈,現在很多中高階手機並不會比較差啊,為什麼不行?
再來,並不是什麼慢動作就可以拍到了,很多的違規行為是要剛好在同方向比較好證明其違規,再慢也不見的違規行為明確!
大貨車違規超車 (要有具體事實就可以檢舉)
汽機車闖紅燈 (要有具體事實就可以檢舉)
超速 (無法檢舉)
其他您所不知道的檢舉如: 跨越雙黃線行駛、跨越雙白線行駛、未打方向燈、惡意逼車 (天天都有人在檢舉,只是您不知道)

停在紅線買早點 您認為是"小違規",但是有沒有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導致其他用路人為了閃避您的違規行為險象環生呢?
為了買早點如果被天天檢舉,我看您應該會選擇換間或是找遠一點的停車位停好下車買早點,不是嗎? 這樣您說有沒有阻嚇違規行為的效果?

就我所知,一台30fps 2.0光圈的鏡頭就可以拍到許多闖紅燈、跨越雙白黃線的交通違規了!

以上 提供給您參考!





摩托車逆向行駛我很想檢舉阿, 可是我的行車紀錄器不是"大光圈 F2.0 高解析度"的, 摩托車正面也沒車牌號碼可以拍下來.
另外抱歉我自己有車位. 我指的是市區停車位不足連停車場都沒的情況. 如果政府對大部分摩托車違停(包含黃線紅線騎樓)都視而不見, "沒影響到車流"的汽車紅線暫停, 是不是至少先"勸導"再說?! 還是你贊成執法兩套標準. 只要是摩托車就沒關係.
另外政府是有責任廣設"停車場"的, 因為駕駛人每年都有付車牌稅和燃料稅. 不要跟我說政府沒義務, 看看其他先進國家怎麼做再說.


可悲....每天車禍造成無數人傷亡,竟然還有人提倡自我主義,哪天家人被撞死別哭哭
台灣一年車禍死亡3000人,每年因菸酒造成的疾病死亡4萬8千人,足足16倍

不關心煙酒之害,詛咒他人家人被撞死,非檢舉魔人莫屬

抽菸是害死自己,喝酒是害死自己,二手菸人人喊打
車禍死亡3000人,有多少是被違規魔人無法遵守"規則"撞死造成?有多少是自撞死而且不牽連無辜民宅或車輛的?
我是檢舉達人我承認阿~這個名稱很光榮,代表我還有一點同理心和考到駕照後身體力行,而不是考完試就丟腦後
如果可以,檢舉達人有頒獎,我會光榮上台領獎
當然,我更希望直接廢除交通法規,我也想違規,看到越南或很多開發中國家我都很羨慕
廢話一卡車 wrote:
台灣一年車禍死亡3000...(恕刪)
廢除檢舉制度不錯啊
交通法規也順便廢除
以後大家隨意開車~棒棒~自由自在
對了刑法也一併廢除好了
遇到爭執大家來比拳頭
回到原始人時代也不賴喔
這樣我也不會怕的~大家生存比實力最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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