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闖雪隧為了證明騎乘機車是安全行為,不會有悶死的疑慮!但是若是把相關影片收集後作為開放依據佐證1.收集了哪些數據?行車記錄器影片?GPS車速?車道相關車流狀況、速度?隧道內溫濕度環境情況?...............等等2.以違規行為證明的事實,請問證據力有多少?國父革命推翻滿清有海外力量幫助太陽花有"美方"介入所以成功每週一天衝雪隧,我相信日久必會成功!(上美媒看有沒有機會?)交通部反對請包圍佔領交通部,地方政府反對請包圍佔領地方政府,民眾反對請包圍民眾!若只是打游擊的違規行為,就像反年金改革的那些利益受損的人士荒誕行為一樣。比起先前集結上國道的重機群,跟國道警察雙方還算平和!雪隧一事,國道警察第一次示警攔車也不停,還真是好隊友!有人要針對提請釋憲,說到大法官都是開車非騎車,有可能不通過,這說法真是好玩!大法官針對多元成家釋憲通過,並不代表大法官是同志唷!所以人權跟路權別搞在一起了!其實開放代表著嚴格控管的開始,今天若是政府或是任何人只提開放,控管隻字不提,交通是不會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