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道前300公尺未換車道 罰3千〔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下高速公路匝道時,要在匝道前幾公尺就要變換至外側車道,否則會被罰新台幣三千元?答案是匝道前三百公尺!黃姓男子日前由基隆至台北上班,經國道高架橋南下至堤頂交流道前一百公尺處時,臨時轉換車道,插入依序等候下匝道的汽車間,遭後方車輛拍照檢舉。黃某雖提出異議,但經法官調查,查出黃某插隊的位置在匝道前一百公尺處,駁回異議。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206924這可以作為參考依據嗎?
airmax95 wrote:匝道前300公尺未...(恕刪) 已經是古文了但有鑑於現在國一開車的朋友們喪心病狂的比例已經越來越高我就告訴你吧你舉的這個例子跟原PO文的例子不一樣會有甚麼時候切車道才不算插隊疑問的人其實都應該吊銷駕照變換車道的原則是,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請問,以原PO的狀況來說,他根本不應該變換車道因為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你覺得排隊下交流道的時候你能找到切過去前後車都還有足夠安全距離的時候這樣算是排隊嗎?喔對了,一般轎車安全距離是時速/2,是後車跟你以及你跟前車都要這個距離不是自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