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111 wrote:其實是這樣說啦, 當時車主也很生氣, 為什麼被撞還要賠, 當交通隊長的外甥說了, 如果只有財損, 絕對是對方要賠全部, 但今天對方骨折, 上法院先以過失傷害刑事起訴,不和解很麻煩, 判賠的機率很高,賠多賠少而已,和解算了....交通隊長跟議員說的啦,不是法律專家說的啦...至於這樣處理我也不知道對不對, 只是當交通隊長的親戚都這麼說了,你說呢..... 請看380樓自願賠的要怪誰?
wang111 wrote:就說不是法律專家說的, 只是當交通隊長的親戚及議員的建議; 下次如果再遇到(最好不要), 一定先問問你的意見 不用問我啊是你們處理程序錯誤而已這種車禍沒等初判表甚至鑑定就跟人10萬和解只能說歡喜做 甘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