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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chu5955 wrote:
請你再逐字仔細研讀"...(恕刪)

高公局回覆私人的抱怨回函
我可以體諒其亟欲安撫用路人的無奈
一切以高公局公開網頁為準
誰曉得誰寫給誰的回函阿
我改天說媽祖托夢給我如何如何你要信嗎
你要遵守嗎
請你逐字仔細研讀後動腦再想一想
leazy wrote:
高公局回覆私人的抱怨回函
我可以體諒其亟欲安撫用路人的無奈
一切以高公局公開網頁為準
誰曉得誰寫給誰的回函阿
我改天說媽祖托夢給我如何如何你要信嗎
你要遵守嗎
請你逐字仔細研讀後動腦再想一想...(恕刪)

回函內容請逐字研讀...意思不懂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很明確了...不會找不懂意思要說。
讀了嗎???

chu5955 wrote:
回函內容請逐字研讀....(恕刪)

如果想理性討論ok
耍嘴皮
就不必了
懂了嗎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的原法條
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


法條就法條, 哪裏有剪貼拼湊 ?




leazy wrote: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1.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2.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3.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如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4.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大家有沒有看到第一條
1.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也是要罰的
重點是在違規
結果有人就是硬要把違規2字剪掉
是誰剪的我也不知道


哪裏有人把違規兩字剪掉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法條就法條, 哪裏有...(恕刪)

那把違規2字剪掉的根本不是人了
各位真的還要再跟他爭論嗎?不管大家怎麼說都沒用的,連高公局回覆的他也當成是屁,真的不用再理他的個人理論了。

leazy wrote:
如果想理性討論ok
耍嘴皮
就不必了
懂了嗎...(恕刪)

去看看高速公路安全駕駛手冊吧!!!
有圖有解釋比較容易些...
leazy wrote:
結果有人就是硬要把違規2字剪掉
是誰剪的我也不知道



leazy wrote:
那把違規2字剪掉的根本不是人了


自己講 "結果有人就是硬要把違規2字剪掉", 我問在那裏, 在哪一段話有人把違規2字剪掉,
你又說把違規2字剪掉的根本不是人了, 那倒底在哪裏少了違規2字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CCL wrote:
自己講 "結果有人就...(恕刪)

有人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還一直哪裡哪裡
神人一派的
你們馬幫幫自己人
幫幫他啦好不好他都不看文的
leazy wrote:
有人就是搞不清楚狀況...都不看文的(恕刪)

就是看了才知道是你搞不清楚狀況...
幫幫你自己吧!!!!仔細逐字研讀條文..
用功點...說人耍嘴皮自己更厲害。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的原法條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恕刪)

唉!....自己錯在哪清楚嗎???這篇好像說第二次了...

leazy wrote:
現在看這篇文更加凸顯我的標題寫得真棒...(恕刪)

不要逐高樓後又說你的目的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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