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自身住在小巷子裡面
剛好又是舊大樓
所以 大家都將車子 摩托車 放在我家門口
放到連我走進去我家 都要側身
因此
我和里長稍微談一下
似乎沒太大效果 所以
乾脆 我犧牲我自己 也犧牲大家
我去拍實際相片 並且 投書給市政府
每天寄信 因此他們有回函給我
我寫信內容大概就是說
巷子大家停到都汽車無法經過
這樣 發生危險時候 連消防車 警車都無法進入
且前年有發生人員危險 傷亡事情
隔兩天就收到回函
意思是說 它會請人一併實地觀察.
當然 一直投信的結果 就是
它來劃紅線了
但是
又有一個問題了
紅線劃的有一點點外面
所以 大家都停橫的
這樣車子就在紅線裡面
而我家還是又被檔到門口了
真是生氣
正在想辦法解決!!
加州車不比台灣少,城市也很擠,但大家還是必須守法,其實立法的本意就是要互相尊重。
我們台灣的法律和這方面的觀念還有進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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