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20000 wrote:需要人跟你一起去嗎?...(恕刪) 這樣的話不就變成出團了.....(最近魔獸打太多了)這個副本可不好打只是到案說明日期是03/10星期二我怕給大大添麻煩如果真的需要我會另外徵求勇者不過還是要謝謝大大的相挺
tanshian wrote:警察的通知書不鳥他的...(恕刪) 這俺不同意...除非這案子已經進入司法成案,否則不會有檢察官.小弟判斷現在還沒成案,警察只是想省事,要當事人自己來說明.而且要成案也不容易,因為版上大大並無明顯違法行為.如果說我買一頂安全帽,我上網嫌它設計不佳,有缺點!(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安全帽)廠商就可以到警察局要求我去說明,甚至告到法院成案,我得跑法院,這比共產黨國家還要厄殺言論自由!所以要是我是當事者,警察局的通知,我一定不鳥!要就到法院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