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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親身經歷]補上車毀圖-天燈掉落於國道上 導致車輛失控撞擊護欄

放天燈真的要選對地點,

這台車看起來應該是日產霹靂馬
保存證據很重要

但現在就是不知道是否就用"不當駕駛"這一條來結案掉......

因為我弟有看到筆錄上這樣記載~~不當駕駛~~~
應該要求天燈保留下來當證據,看是否可以追查到放天燈的人請求賠償...
因為大學的學弟,放天燈,燒掉了幾棵茶樹,人家追到學校來,賠錢....
這種小東西~非生物類就直接過去吧~

以前有人發文過~高速上遇到卡車掉傳動軸
倘若是這種的非得閃不可~~~

所以有時路上跟車真的要有足夠的反應時間距離
不然驚險畫面會常常發生~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決定了
以後非不得已
絕對不放天燈
若一定要放天燈
上面一定要寫活動名稱及主辦單位的名子
這樣發生事情至少還能讓人家申請賠償

來亂的......
殺酷 wrote:
為了要閃躲路中間的天燈 導致車輛失控 撞擊路肩護欄(恕刪)

要是為了閃避天燈而撞到旁邊的車子
旁邊的車更冤枉死
當作是繳學費吧
財去人安樂
以後就知道在高速公路這樣緊急閃避是錯誤的
除非受過專業的防衛駕駛訓練+平日多練習
不然這樣為了閃避而導致車輛失控很可能造成另外一個家庭破碎
蠻好奇你弟撞車之後是如何把車從後龍交流道開到國華路上的.............撞成那樣............這幾天路過還以為是酒駕勒!
b10520tw wrote:
在高速公路上不必急著...
放天燈可是存在很大經濟效應
不要為這種小事就廢除
(恕刪)

經濟效應?
難道是車毀要買新車的經濟效應?
還是人亡後喪葬所產生的經濟效應?
如果事情發生在你的身上
你再來說"小事"吧
反正別人的身家性命都是小事一樁

台灣的人真的是冥頑不靈
要禁絕這個紙糊的不定時炸彈的唯一契機
大概是造成一次空難
死了兩三百人
不然就是燒到了驅長的毛
否則根本不可能

大家都在鞭天燈的同時,我好奇的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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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約晚間9點多 天色昏暗 我弟的前面有一台車 忽然緊急煞車+猛閃邊

變成我弟看到路中間有障礙物時 已反應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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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版大之弟看到前車緊急煞車時也並未放慢車速吧!!

導至安全距離縮短,以至於前車閃避成功後,後車看到路況來不及反應!!
瀟灑落葉 wrote:
蠻好奇你弟撞車之後是...(恕刪)


叫拖吊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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