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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發生車禍,懇請正義人士指導-(完結篇)

dennis0050 wrote:
文章略為攏長謝謝各位...(恕刪)


先送車禍鑑定,費用之後再向對方車主申請
筆錄一定要做仔細 (對方闖紅燈、雙方的行駛方向、雙方有無超速)
車禍鑑定我有去過,以你們畫的圖來說,贏的是你們
行駛方向來說你直行、而對方是轉道車,他就要禮讓才對
而重點在他的車頭撞上你的左後門跟後保桿那附近
代表你在那個路上已過半車身了,他才撞上來的,所以你們是對的
光是對方衝紅燈+上他撞的到地方在車子的後半身,你們贏70%了
若是你們沒有任何違規行為(例如急煞、超速之類的)你們贏面至少80%以上
花點時間跟他跑法院,除了你本身修車費用全額求償之外
因老婆與小孩在車上有「驚嚇」,所以可以另求償「精神賠償金」
精神賠償金是很「虛幻」的....虛幻的意思是金額隨你開,讓法院決定賠多少

車禍定那個我記得那個不用等到二個月,你提告之後警察送件出去之後
法院會自行排鑑定,一個月左右差不多,再加上之後跑法院的時間
應該也會超過半年...但會值得的,與其讓對方吃定你們不想送,不如多花點時間跟他玩
因為自已有經驗,也幫很多朋友處理過,所以這方面我有「經驗」可以教導你

~過來人的經驗~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所以我可以是天使,但也可以是魔鬼!!
以下案例只是揣測對方的心態:

反正我就是皮,保險公司會賠
但是一旦進入司法程序
就會急著找保險公司商量
保險公司通常都會很皮
明明是全責,卻是跟你說只願意賠7成(另外3成會叫肇事者自付)
小弟處理過我爸7件車禍事件
遇到很多不同保險公司的理賠員
結論就是,如果你不幸發生車禍,就跟保險公司說,都是自己的錯!這樣保險公司就會以全責處理
賠給對方沒有100%也有90%,當然保險公司會恐嚇你說,如果偽造文書是罪加一等,千萬別信這種鬼話
總之,能讓保險公司吐多少錢是多少,對方拿到越多錢;當然和解機率就越大!這個案例雖然對樓主沒有幫助
但只是要給各位版友一些觀念罷了!千萬別讓保險公司牽著你走阿!

dennis0050 wrote:
理由是他說"在他們南部"路口肇責雙方都有責任...(恕刪)


當你聽到這句話,就直接回他"聽你在放屁"
南部!是怎樣,流氓比較多,還是檳榔西施的奶比較大,
馬的,我就是綠燈啦!賠錢啦!不要跟他客氣,全賠啦!
我們北部就是全賠啦!
沒錯...

我也贊成直接嗆他說總之我就是綠燈
你就是全賠

其實保險公司都很皮
他抓準了你人在北部
而且如果你真被他嚇到了
保險公司就賺到了

我給樓主的建議是
一方面先送事故鑑定
另一方面從樓主陳述判斷既然幾乎可以確定完全是對方的錯
就跟對方說送調解跟他拼
順便跟他說
到時候你夫人受傷賠償
還有樓主的精神賠償,沒辦法用車的不便賠償
都要一併來賠

俗話說
惡馬惡人騎
台灣的保險從業人員和文化一向很差
希望樓主能圓滿解決

不過還是提醒一下
保險的重要
至少車碰車保一下
因為遇到這種麻煩事交給保險公司她們自己去對幹是最好不過了


說句中肯的,如果你覺得願意花很多時間跟精力,只為了這三成的費用,不訪考慮一下就算了

當然,就算你息事寧人,也不代表惡人會有惡報,但至少,未來不用再為訴訟可能產生的麻煩和困擾而浪費更多的心力在惡人身上

至少人員都平安,別為了爭一口氣,讓家人的心情都受到影響

是否划算,自己去評估囉
鑑定吧
比較有公信力
警察不能判斷對錯
保險公司不能判斷對錯
調解委員會更不能判斷對錯
反正該要的錢一定要,如精神賠償金(這個可以把車子裡面的乘客都算進去) -.-")
之前我女友也是騎機車被車子撞到@@"
擦撞,沒受很大的傷
保險公司自己也是提了賠了約三萬還是五萬左右@@" 我忘記了
包精神賠償金


和解了兩次啦
第一次@@" 是一個三商美邦的朋友幫我們去談的
他的胃口比較大@@"
我跟我女友聽到那個價錢-.-"
都嚇到了...10萬 -.-"

第二次
我們自己跟對方保險公司的人談
這是我們只是安靜的聽對方保險公司的人說-.-"
他就自己提出了忘記是三萬還是五萬 -.-"
我們也覺得太多哩 -.-"
不過對方既然自己提@@" 我們也就心虛的接受哩^Q^


deak wrote:
鑑定吧比較有公信力警...(恕刪)



>>>擦撞,沒受很大的傷

那賠三五萬很多耶
我姊那次車禍臉落地,雖然有全罩,但鼻樑斷裂還開刀
也才跟對方要三萬(含修機車)
到目前為止,這事件都只是在"談和解"的階段吧?
和解,就沒有在論責任對錯,只在誰退讓誰、誰退讓的多而已;
如果版大對於現階段的"私下和解"條件不認同的話,進入下一階段,才有責任歸屬的問題。

接下來的程序,我就不多提了,
但我想建議版大,先不論對方的語氣和態度,那是他家的事,
我們自己這一方要先站得穩,
何妨,先發一份存證信函,副本也給雙方的保險公司,
內容大致為:幾年幾月幾日發生交通事故 ...經雙方私下協調條件如下....因為怎樣怎樣的原因,以及對方如何如何的不聞問,基於這樣那樣的原則,恕無法接受協議。 我方已列出因該件交通事故所滋生的損失,包括(假期損失、代步交通費用....),但我方僅要求[修車費用$XXXXX]即可,其餘事故損失金額及肇事責任,本人願不予追究。請(對方姓名)於幾年幾月幾日前復函,若於幾年幾月幾日未收到復函,則逕赴[地點]法院遞狀..... [附件自己附]

意思是再給對方最後一次機會,(搬個樓梯讓對方下台咩~~)
坦白說,假如我是那個跟你相撞的車主,
我也會很鄉巴佬的希望保險公司全部處理就好,啊不然,我都有繳保費柳~~
當然最主要的是正式通知對方:我不接受你提的和解條件。 這個部份很重要。


是你跟車主發生交通事故糾紛,受文主詞當然是對方車主,而不是對方的保險公司。
語氣要緩和態度要堅定,
文字裡你笑了,笑容裡藏刀;你不笑,眉宇間有善意;
你若能做到皮笑肉不笑的,讓保險公司反過來去"請求"對方退讓,那是最好不過的了。
以樓主的文筆,應該可以弄出一篇感人肺腑的信函才對。:)


重要的是,一場冗長的程序是免不了的,
別讓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陷入長時間的緊張與憤怒之中,就好了~~






這是不是在斗南大潤發的附近,我去大潤發有看到這車禍
建議樓主給他告下去,我說一下我堂弟四年前發生的情形
情形和你差不多,只是他左右都只有一線道
沒中央分隔島的道路,他騎摩托車直行,被要轉進巷子的車子撞到
撞到左後輪附近,人全身嚴重擦傷,牙齒斷五根
當時條子伯伯來到現場的時候找不到開車的人,因受傷嚴重家人直接去醫院
因為他爸媽還有我們這些年輕的都在台北工作,所以去現場和醫院都是爺爺處理
後來條子伯伯來醫院作筆錄,爺爺有問說對方有作了嗎?那死條子說找不到開車的人(等一下說明為何說他死條子)
爺爺後來去現場真的找不到人,只有車子在現場
死條子說他認識對方會通知他到案作筆錄(家人被騙了因為這樣是肇事逃逸)

隔天他到案作筆錄了,作完筆錄後也有跟我爺爺道歉
但沒有去醫院看我堂弟,過了一個禮拜後有到我家拜訪我爺爺要談合解的事
剛開始很有誠意說牙齒他會賠,加住院三天的自附他都會賠
爺爺是鄉下也沒有其他的要求,只是告訴他說機車他也要處理一下
對方也答應了,當天談好了合解條件,但當天沒合解書所以並未簽
只說下禮拜後在來簽,我爺爺也答應了
後來他就沒有出現了,也不和我們連絡,我爺爺打電話給他叫他來合解
順便把作牙齒的錢和修機車的錢一共(32000)帶來,他竟然說車禍是我堂弟的錯
他車子也修了一萬多,我堂弟這邊要我們自已付責

後來也只好上鄉鎮區調解委員會調解,這時他和他的保險員和一個很像流流氓的人一起出現
我們這邊是爺爺,叔叔和我一起去
調解時他也一直說他車子也修了一萬多,他也是苦命人希望我們不要獅子大開口
這時很像流氓的人開口了,他說他是警察他覺的是我們的錯
我問他你的警察証給我看一下,你現在是什麼身份來,是代表警察嗎如果是你給我看一下你的名字
我去縣警局督察室舉發你,這死條子就沒說話了(回家後爺爺說那一個條子是那天車禍去現場的條子)
這時我整個藍八火上來了,我們被他撞難道是我們的錯嗎
只要他賠牙齒和修摩托車的錢三萬二會過份嗎?我們沒有其他要求也
協調過程他老兄也真的不賠,保險方面只說他們可以出15000,其他要我們和對方出
後來協調不成,調解委員會人員要幫我們排下次協調時間
我拒絕了,只告訴他你真的很沒誠意這樣的話不用談了
我聯絡了認識的律師,把案子送去鑑定
叫堂弟去把牙齒拔掉,換裝1顆萬1的牙齒(南部最貴1萬1)
去醫院開診斷證明時,和護士聊天護士竟然認識那老兄,他住老兄家附近
他說附近的人都說他車禍當天有喝酒,才會搞失踨
護士就說他老兄一家人都很難搞,也認識很多有力人士,叫我們好好處理

律師就開始採取法律行動,過程只有律師去和他談,還有去提告
後來要求牙齒五顆(55000),摩托車修理費用(本來12000後來連有擦傷的車身都換掉變17000)
身體受傷加療養加住院(43000),鑑定費(3000),加起來十幾萬,律師處理後不久
他老兄和一位民代一起來我家拜訪我爺爺,告訴我爺爺不要搞的這麼難看
我爺爺說現在都是他們年輕人在處理,請他們打電話給我找我談
他打給我說可不可以見面談談,我說可以就重新約了時間到律師那邊談
過程還是一直在殺價,我的律師也說我們這邊沒有談的空間
鑑定報告也出來了,你要就賠一賠合解不要就法院見給法官去判吧
不到一星期律師聯絡說他要合解,請我叔叔或堂弟去簽合解

我只能說他真的很皮,好口氣跟他講他不要,一定要來硬的
建議樓主他都開口叫你告他了,你就告他吧不要讓他囂張太久
人有時候就爭那一口氣,給你參考一下









我因世界而成長,世界因我而美麗。
您的夫人有撞到頭,為了以後著想,請詳細檢查,如果有噁心嘔吐現象,趕快找醫生,因為有可能有輕微腦震盪.
也許這些症狀不會馬上發生,有可能過一段時間才發生,到時候也請一併請對方賠償.
之後還有可能頸部酸痛那一類的事後創傷.都是有可能的.
誠心建議不要只注重在車子的修理費上.有些東西是無法用金錢再買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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