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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的違規罰單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所以機車的路權基本上跟四輪以上汽車是一樣的

所以小綿羊可以合法當汽車行駛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SpeedingTicket wrote:
晚上回家的時候, 管理員通知我有一封罰單, 拿到罰單的時候真的是不敢相信違規事項是 "紅燈時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可是看到相片之後才知道是 "市民檢舉" (後面的車輛拍的)....(恕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4- 2 條 機器腳踏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
器腳踏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
留。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且設有行
車管制號誌路口之停止線後方。但禁行機器腳踏車或紅燈允許右轉車道不得繪設。

機器腳踏車停等區線,線型為白色長方形,橫向(前後)線寬二十公分,
縱向(二側)線寬十或十五公分,縱深長度為二點五公尺至六公尺,並視
需要於機器腳踏車停等區內繪設機器腳踏車圖案或白色標字。

一般來說, 有蠻多腦殘的工程人員會亂畫, 看一看那邊停等區的劃設, 有無違法嗎?
1) 道路限速?
2) 有沒有設在紅燈可以右轉的車道上?
3) 該車道有無禁行機車? (or 3 車道以上的內車道)
4) 前後大小是否在 2.5 ~ 6 m 之間 ?
5) 標線寬度是否為 20 or 15 cm ?

另外 "市民檢舉" 檢舉的照片, 一般都會有瑕疵: 時間, 是否紅燈入鏡, 停等區標線等,... 都是可以申訴的 !!




我忘了哪個網站的處罰條例有寫到 ....
對於汽車車頭停於機車停車格內是要施以勸導..不罰錢的 !!
那~整台都停進去呢

或是根本是衝進去停呢
SpeedingTicket wrote:
既然有 '機車停等區...(恕刪)


就像前面講的,要停進去就要鑽車縫,但是台灣鑽車縫是違法的,一天到晚有人說機車要路權很可笑因為機車都在鑽車縫駕駛道德不良,但是政府卻設置了停等區這玩意鼓勵機車鑽車縫,可笑嗎?

停等區跟兩段左轉都是從日本學回來的東西,但是我國政府喜歡玩半套,學了這東西卻不把日本的車道分割法規學回來,搞的現在是政府鼓勵鑽車縫但是卻又立法禁止鑽車縫

機車在紅燈的時候鑽到停等區起碼觸犯三條法規:
1. 爭道行駛
2.超車未保持安全間距
3.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路口的白線都是雙實線)

好玩的是,如果按照法規來騎車,不鑽到前面停,我看那個機車會被按喇叭按到死


另外回上面一個問題,關於重車是機車還是汽車,在全世界重機都是機車,在台灣他是汽車,在日本重機是可以合法鑽車縫進入機車停等區的,在英國還鼓勵機車鑽車縫

機車停等區跟車道分割的用意在於犧牲少部份人(1~2台汽車)就能夠達乘疏散多數車輛(好幾台機車)的用意,目的在於讓交通更順暢,使機車的特性發揮到最大,重機雖然大但是比起125也沒大上多少,按照機車停等區的設立意義本來就應該可以進入,但是政府狗官腦袋打結認為有路權就一定得是汽車,搞的現在紅牌變成四不像
dunhill978 wrote:
請問台南縣市要寄違規...(恕刪)


+1
機車紅燈等待區在台南縣市根本是虛設
紅綠燈對騎機車的人來說是參考照明用
機車專用道感覺好像汽車分流專用的
機車紅燈右轉不說
轉了還都不會給你看一下左邊有沒有車過來
太多了
想要體驗歡迎來台南縣市一日

如果檢舉交通違規可以有獎金
那台南縣市暴發戶一定很多
小弟認為
把重車當作一般機車看就對了~~~
有高機動性的性能,卻要再塞車時跟著汽車排隊~
下雨天跟著排心中更是無限"案"聲連連...
SpeedingTicket wrote:
晚上回家的時候, 管...(恕刪)

滿同情你的....
有時候秒數不夠就真的只能停下來,總不可能闖紅燈吧...
我覺得像這個罰則,應該建議改成連續動作照相比較好...類似闖紅燈那種
例如:原本明明停在機車停等區後方(照一張),但因為腳癢慢慢往前滑行(照第二張)...像這種情形就真的沒話說...

像版主的情形如果警察看到通常也不會開罰,微罪不罰.....
建議可以申訴看看~~
乙烯 wrote:
就像前面講的,要停進...(恕刪)



如果能忍受機車不鑽,一整排在妳面前再說吧...

一台汽車=3~4台機車,尖峰時間少說也有個50~60台機車,你要他們不鑽,
那就是整整齊齊的一起排隊...
我還真不敢想像這樣的交通會怎樣...= =,

我是無法接受啦,寧願他們鑽車也別讓我上班要提早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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