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減少交通死亡人數就是降低速限應該時速40公里以下就不會有了要減少事故降到時速10公里以下也就不會發生了所以政府的思維就是只要降低時速就可以減少事故率這就是他們的解決之道所以最好全台都設自動照相機都設區監測速降低事故率他們的KPI就達標了
marklien wrote:要減少交通死亡人數就...(恕刪) 現任的交通部長又是公認的史上最廢很多地方根本就是規劃有問題,像是許多路段的速限根本低的離譜,然後這種路段還特別愛設照相機,反倒是些超速後果嚴重,但人車流量大的地方卻沒有,根本就是自己也速限不合理嘛!越不合理越有收入再來是山路整路的雙黃線,好像用路人都是智障一樣,不會判斷何時適合超車,一拿掉雙黃線就亂超一樣,應該是在真正禁止超車的地方,而不是便宜行事整路都劃只重視事故率數據好看好交差,卻不重視交通效率為了少部份三寶,而犧牲大部分正常人權益
Harvey norman wrote:台灣又不是一個國家你...(恕刪) 連幾句話都要硬扯意識形態,在台灣還要說自己是中華民國人?說自己是台灣人就不行?開車上路時注意路況比較重要吧,一直心存意識形態,真要小心出狀況.開了40年的車,在美國被開了一張停於斑馬線太近,在台灣違停被開一張.自己有超速嗎?相信一定有,只是沒被開單而已.在台灣都已廣設違規照相超多,事故還是超多.感覺上就是國民素質低落.守法規很難!
罰單由地方政府分得多, 絕對不可能是交通部訂出來的, 如果交通部訂一定是中央分得多,反而是要怪立法院, 他們訂出來給地方分得多, 中央分得少, 然後被魚民怪到交通部去. 套句檢舉魔說的, 你不要違規, 地方政府還收不到這些紅包, 怪誰呢? 魚民都不做功課, 專發廢文, 人應該更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