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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濫的檢舉不僅扭曲了交通執法的本意

Gary2013 wrote:講到檢舉多數人喊讚,
但現實道路上不管標線亂開亂騎的還是一堆

我覺得那是你的錯覺~我看到的是罵檢舉魔人的比較多

所以,滿地違規賤人亂開亂騎,合乎邏輯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傲笑憐 wrote:
Gary20...(恕刪)

隨便挑的,
檢舉的影片下面留言都是叫好的。




靠檢舉能讓交通變好

那還要警察、還要政府?


無能的政府才會要靠民眾檢舉!
Gary2013 wrote:檢舉的影片下面留言都是叫好的。

划手機不是不能檢舉??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Gary2013

我也不知道,其實我是看熱鬧的,看看影片內容是有檢舉還是檢舉有過吧。

2026-07-20 15:29
傲笑憐 wrote:
划手機不是不能檢舉??

行經行人穿越道
沒有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中這個獎項
曉得

第31-1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目前只准警察攔停開罰單,不開放民眾檢舉而已

2026-07-20 16:16
Gary2013

難怪看到路上停紅燈掏出手機的一堆。

2026-07-20 17:25
標題是“浮濫”檢舉

那有憑有據,被檢舉者嚴重影響車流,他車、路人安全的,你支持檢舉嗎?

自從限縮檢舉範圍後,經常有車輛公然停在十字路口斑馬線,丁字路口黃色網狀線上,導致行人繞道,後方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繼續前行……我就很想檢舉,卻被限縮檢舉
philus wrote:標題是“浮濫”檢舉

浮不浮濫,違規大爺說了算,爾等不敢違規的應聲蟲不算數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Gary2013

合理,不敢違規的一定沒付錢;付錢的才是大爺。

2026-07-20 23:09
在台灣 有一種人
父母給的名字 不敢讓人知道
父母給的樣貌 很怕被人看到
而祂們
被百姓追打
遭政府無視
讓警察厭惡
上路拍違規 走路拍裙底
是祂們的唯一樂趣與成就

台灣特有種 - 檢舉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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