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測出的酒精濃度X20=實施鞭刑之次數(小數點直接算整數1),高空彈跳、坐大怒神、高空跳傘各3次2.每抓到一次酒駕就實施全國酒價DOUBLE(40→80→160→無上限),爭益繳交給政府3.每抓到一次酒駕是實施罰金DOUBLE(9萬→18萬→36萬→72萬→無上限)4.酒駕的車輛沒收10年,沒收期間車輛之稅金、未驗車罰款依舊要繳,另收管理費每年7萬3000元(365*200)5.沒有資產繳交罰金者直接抓入獄,入獄前先施行高空彈跳、坐大怒神、高空跳傘
台灣人的飲酒文化~那些官不少自己就喝得茫茫的,連警察都有酒駕案例個人不喝酒,可是只要參加宴席,總有一堆人要找你喝一些水準差的甚至說不喝就是不給面子,連說開車來的也硬要你喝~~暗~~說抽菸有礙健康,搞了一堆菸稅菸捐之後,菸價二十年來漲了三倍多不管那些稅收用去哪了,至少抽菸人口近年確實少很多酒駕重罰以外,喝酒不也是有礙健康?政府缺錢整天想挖人民荷包,何不也加徵健康捐或其他酒稅讓酒價大漲?看你多有錢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