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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治國:2,000 萬張紅單的「掠奪式」奇觀

違規被開法單還來討拍才真正是奇觀
simonni

檢舉蟑螂我絕的噁心,但我至少15年以上沒收過罰單一定是來討拍的嗎?

2026-03-18 5:12
自由泛濫的台灣

車輛數目永無止境的增加

毫無章法控制這樣政府可以收大把稅金!

再來收大把違規紅單入帳!

如果大眾捷運交通做得夠好夠便利,
百姓買車意願可以降低
臨時要用車遊玩可以租車就可

全台灣只有台北市捷運做的OK

全台交通地獄一點也不為過
我去歐洲自駕,同旅館碰到台灣人,那個人說每次來都會被開至少一張,之前外國來台開產生罰單結果罰單寄給圓山飯店免繳…,歐洲罰單真的很貴超速動輒3-5000,人工寄個mail也要charge約1500左右的手續費,速限變來變去,所以我每次都非常小心的開避免被拍,以及小心停車避免被拖,台灣真的罰太輕了,高級車違停還不敢拖只敢開那皮毛的900罰單,如果像歐洲那樣,某個程度還要坐牢或是強制拖吊。繳罰單可能要去警局繳讓你極不方便,看看有誰敢亂違停?
天國一輝小寶寶 wrote:
那是這幾年

我小時候都沒教

所以台灣人就變成

現在這個死樣子

國外有好的優點
我們要學習
以前沒做的
現在開始做也不遲
但不要武斷批評台灣都比外國差
台灣人要建立自信心
每個國民都植入仿生數位感光元件
隨時紀綠違規情況
違規直接從你的金融帳戶扣款

這樣就不會有車禍了

嗎?
sunland

那也要確定帳戶裡面有錢可扣

2026-03-17 15:29
曉得 wrote:
國外有好的優點
我們要學習
但不要武斷批評台灣都比外國差
台灣人要建立自信心

先找動作特技演員

現場示範交通安全

其他的你以後再慢慢想

日本做的到,你為什麼做不到????????

日本人個個是成龍嗎?????????
「大千世界,無掛無礙, 自去自來,自由自在, 要生便生,莫找替代。」
2026年的祈願:
台灣人養成遵守法治的習慣,
提升台灣社會生活素質,
讓酒駕變成歷史、
讓毒駕成為過去、
讓闖紅燈不再發生、
讓超速事件降到最低、
讓行人過馬路不再害怕,
用交通禮讓、注意、依序,
形成台灣真正最美麗的風景,
共創台灣轉變為更適合人們生存和居住的地方。
那麼愛開罰單.....那路上每台騎Ubike沒戴安全帽的麻煩全部都開一開,別忘了這條沒廢喔,所有安全帽上夾耳麥夾行車紀錄器的也都開一開,因為照規定不能突出超過半公分,所有車窗上貼任何貼紙的也都開一開.......
唬唬生瘋

法規沒有規定腳踏車要戴安全帽,目前法規僅規定機車及電動自行車需要。安全帽夾行車紀錄器並不違規,目前法規規定的是"不得以鎖附方式固定於安全帽",用黏、夾方式不屬違規。

2026-03-17 13:39
Harvey norman wrote:
歐美先進各國是利用科...(恕刪)

樓主所言不敢苟同.
基本是台灣人民對"法" 的紀律觀念淡薄. 在台灣刁民何其多. 包括我自己偶而也會" 刁" 一下.
這個現象由北往南是更加嚴重.
若按美國的玩法, 闖紅燈得上法院, 法官再按照庭訊結果下判決...挺人性的.
但這是在"法紀" 觀念很強的國家才適用.
對於台灣刁, 罰單都來不及印了, 可能考慮人性化嗎?
不說別的, 光是照相機前三百公尺要設立警告標誌這個規定就讓我個人極其汗顏. 當年補修正增訂這條規範的立委諸公們, 心裡可曾有法? 後面繼任的立委諸公們個個都在搞鄉愿. 明知是錯誤的卻不願不敢去修正.
怎麼違規超速還有理了? 對速限設定不滿可以去陳情去調整. 去辯論去公投...
但是法就是法, 沒什麼好講的. 法不是在執法人員前才在守的. 無人在場時你有守嗎?

我的簽名藥方還是管用的.
華佗就問扁鶴:腦殘無方,奈何! 扁鶴曰:毋憂!吾有一方可解此疾.砒霜一帖令其轉生. 贊曰:一劑解千愁
jiahsien

美國的玩法, 闖紅燈得上法院, 法官再按照庭訊結果下判決>>這是誤解,是先開罰,但你可以申請上法院判決,但費用自付

2026-03-17 16:01
procomm1722

感謝糾正

2026-03-17 16:42
我對違規或開罰都沒有意見......

但是例如......有些違停明明可以靠旁邊一點,就硬是要停在 無障礙坡道跟出入大門,讓身障礙者、老人、娃娃車 要翻山越嶺,很多人的那種惡劣寫在骨子裡,比如 要違停也不要影響 身障礙者、老人 這還需要教育嗎? 是人都知道吧 !

但其他違規執法的方式跟認定有些確實有瑕疵,可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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