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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水車爭議》蘇澳煙波飯店提賠償車輛現值35% 自救會拒絕

xxx123 wrote:
房客就住在樓上 房間都有窗戶也有電視
下午新聞報可能會淹水 從窗戶看外面還沒有淹水
想要牽車走人 飯店不讓人走 就一直卡卡卡
卡到真的大水淹起來 鐵捲門被漂流物幹爆


這就要看情況,

如果之前沒淹水要走不給走, 那就不行,

如果已經淹水了(看新聞畫面, 爭執時, 當時地下室已經進水了)
打開防水閘門, 讓在場車主出去, 變成馬上淹水更嚴重
xxx123 wrote:
真是可笑房客就住在樓...(恕刪)

你有下午還沒淹但飯店不給離開的資訊連結嗎?
我找不到可否提供參考?
1. 上法院,飯店責任應該是很低很低的,因為這是天災

2. 要離開飯店若真的飯店有強制不准,那是強制罪,必須要有證據。
目前都是口說的唬爛,這不會是法院會採信的證據

3. 若因為地下室已經淹水,導致防水門有使用上的不能開啟的限制情況,
法院一定會傳防水門業者出來證明是否有這樣的使用規定。

4. 飯店說願意賠殘值的35%,其實就是要法院見。
因為上法院絕對是對飯店有利(就是天災),
只是上法院前要讓法院知道我有想和解的誠意。

這是我長期協助法律事務的見解。

台中公車撞死女大生就是最好例子,
公車業者願意賠30萬,先展現願意和解誠心,是對方不願意和解喔。


在民事訴訟上的技巧,就是把不想和解的因素歸咎到另一方,
法院若採信,就是贏八成。
感覺上法院會拿更少吧,保險也沒賠天災。上法院還要說服法官這是人禍,得要自己舉證。目前從頭看到這,說是人禍的回文,內容還未見到有力證據。而說「下午還沒淹」的,也只看到一直跳針同一句;有證據就貼出來大家來討論,看看怎麼攻防才有勝算。


放話吵新聞看看飯店會不會多給一點,依目前的資訊來看這樣比較實際。
bbboywind wrote:
.....
我也得說,當下情況重來的話,車主在第一時間把車開出去,
真的完全沒有機率會遇到其他問題嗎?卡在半路?被水沖走?
這也值得考慮進去。


閘門打開,
車主至少當下還有其它的選擇啊,
看是要開走或留在現場,
當然車主是風險自負,
業者也不會落人把柄。
bbboywind

我覺得癥結點就如上面31~34樓,淹水的時間與車主要求離開的時間點。這邊就是關鍵。如已經淹了,當下再開閘門那就不是讓車主還有其他選擇了。我指的淹是外面路上喔!不是室內進水。

2025-12-02 14:00
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公告,不是基本的嗎?
JCWANG54

是飯店雞婆關了鐵捲門,否則在停車場泡爛了也不關飯店的事

2025-12-02 14:55
henrylin66

為了防止災害擴大所做出的緊急應變行為,應屬於免責範圍吧?

2025-12-02 14:59
影片關鍵在鐵捲門
倘若開啟、洩水量大
車可能由地下室往上開出去?

有人說下午還沒淹可撤離
重點是鐵捲門關了嗎?
關鍵時間決定官司輸贏結果
henrylin66

飯店已經先釋出和解善意,如果不接受就會訴訟到底,拚免責吧!

2025-12-02 15:01
H大達隊了
先釋出善意的人贏
繼續下去自救會很難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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