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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漿車超速逆向撞死女騎士,未和解,判10月

什麼重判10個月

四輪乃國之棟樑,社會支柱

禁不起事故的

應當重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才是
10個月 真划算阿 幹
台灣

果然是殺人天堂

台灣司法以保護加害者出名
台灣確實是犯罪天堂啊!
嚴重超速,噪音車,毒駕,酒駕,老人駕,犯罪CP值高的嚇人...
難怪有行人地獄的美名!

笑著笑著就哭了

才10個月

10年我都覺得太輕了
我看著⋯

我微笑著⋯

我掉下假面鱷魚的眼淚⋯

真是世界奇蹟⋯

台灣的普通人人命不值錢吶!
jxv wrote:
https://news...(恕刪)


未與沈男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撞死人不和解還只判10個月! 懂了....
判真輕
這種殺人判10年都說不過去還只判10個月,台灣真的是交通犯罪者天堂
撞死人裁判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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