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該違規就違規。命比較重要。我一直是這樣騎車開車的。來抓我啊。笨蛋。高速公里大車限速永遠比小車慢。難怪大家都在變換車道,因為大車跟不上車流。皮面道路機車都騎在快車道與慢車道線旁邊。然後跟上車流。抓我啊 。笨蛋。
也不用打掉重練,把交通違規罰則改一改就好。例如:無照駕駛&掛假車牌&蓋車牌&車牌模糊影響辨識:車輛沒收,車輛排氣量未滿550cc3年有期徒刑,車輛排氣量550~2000cc5年有期徒刑,車輛排氣量超過2000cc10年有期徒刑,不得緩刑。無照跟那些預謀犯罪的,本來就欠關!總之加重罰則,讓會違規的駕駛不能上路。減少用路人後,車子少了,你想撞別的車都沒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