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 我曾經是左轉車。我沒禮讓直行車。也沒碰撞。因為紅綠燈號有多一個燈號(左右轉)。況且現場有義交指揮。警察問我怎麼停下來。左彎後聽到後面,機車犁田的聲音。當然要打雙燈 下車察看。犁田的機車,自摔。離我的車還有一段距離。後來地上標線。後我就離開。犁田的機車,被警察帶回去筆錄。警察說我沒事,走吧。指揮 > 號誌 > 標誌 > 標線
我記得有看到停字 要先停道路淨空才能轉不是嗎?直線道已經是優先路權T字路口轉彎車理應讓直行車先行又有停字怎麼說都是等直行車走完沒車再走阿但是怎麼是說習慣或者大多都沒停就不用管法規跟路權了??這有啥好討論的直行車100%對阿簡單說你如果敢不讓直行車先行就轉彎那就不要有機會跟直行車撞車或者害直行車摔車之類的行為不然轉彎車哪有啥優先路權
我家附近就有一個一樣的路口那邊經常發生事故以台灣規定來說直行車有路權但是往往轉彎車視線被路邊一大堆雜物遮擋另外就是許多車輛超速行駛所以車流全部連成一串轉彎車很難轉我是比較喜歡美國的規定兩邊都畫停止線到了一定要停先到先停先停先走而且這個規定也會抑制巷弄內超速以前台灣是用這種規定所以才養成搶進路口的壞習慣因次改成台灣現有的直行車路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