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過失犯!一般都是緩刑兩年。
如果兩年內有犯罪,這刑期如果六個月內,可以向法院要求易科罰金。
換句話說,對方就算以刑逼民,最後刑事判決對一般人來說不見得是最差的狀況,因為頂多就是當兩年乖寶寶,然後緩刑期間刑事紀錄上面也不會有紀錄,然後也不用繳易科罰金。
但這樣以刑逼民的結果,變成對方在民事上會有很多不利的狀況,如折舊,要有實際單據,要有損失的實際證明等,然後提出的要求如果被證實與案情無關,還有可能吃上詐欺或偽造文書的罪,有很多可以玩對方的地方。
重點是,民事庭判下來的錢,基本上大部分都和對方想的天差地遠.....
所以對懂法律和會玩的人,對方提以刑逼民不見得會無法接招,還有很多可以處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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