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文者是我的客戶,我會建議你一毛錢都不用"先"賠,
對方如果為了2~5萬去告民事,
那就讓他去,堅持無肇事責任+車膜為非法改裝品(他的行照應該沒有註記)
法院90%以上機率會判你不用賠,就算判加上折舊大概3000元。
就是陪他玩,底線3000元,超過就是不用鳥他。
傀儡師 wrote:
保了第三責任險-財損,結果我的保險員說不賠對方
我的機車給大兒子上下學用,機車在台中。
七月某天下午接到台中警察局的電話,說我的機車被撞了我知不知道?
當下打電話請大兒子去警察局了解,大概狀況是:
前一天凌晨機車停在巷子,紅線區域。
對方開保時捷,擦撞機車的大牌,導致保時捷的車膜受損,車漆與鈑金沒有受傷。
對方打電話叫警察,警察到現場處理,然後我隔天下午接到電話。
對方打電話給我兒子,問車膜的損失要怎麼賠償。
因為有保第三責任險-財損,所以交代兒子把資料準備好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跟對方聯絡,等肇責出來,
如果要賠給對方就由保險處理。
今天兒子說,初判3/7,我方的保險員說對方因為沒有車損,所以不會出險。案件關閉避免動到保費。
我聽了感覺不對,那對方的車膜財損不出險嗎?這才是重點吧?
請教大家,第三責任險-財損,到底賠不賠償對方的車膜?
本文 重點 在 :
保時捷 故意碰瓷 機車,
因 機車 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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