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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路隊被撞,騎士受傷提告9歲女童

話說嘉義還真找不到人行道,
上次住飯店去逛嘉樂福夜市,
想說走路才20分鐘就走路去,
結果路上只有我在用走的,
大家距離超過50公尺都騎機車。
一堆學童這樣也可以撞上去??? 眼睛是瞎了嗎?

學童家長可以提告傷害,看誰比較輸面!
sagatgod

家長會輸,因為鑑定結果機車騎士無肇責

2025-08-27 9:57
Bookwarm

....

2025-08-27 13:45
jxv wrote:
前面16秒可跳過嘉義...(恕刪)


唯一支持兩輪上國道
sagat

支持三輪也上國道,吱吱

2025-08-27 9:26
sunland

雀食

2025-08-27 13:39
窄巷路有一堆學童放學
還騎這摸快
我覺得是騎士問題
改進方式
放學30分鐘期間該巷道禁行汽機車
jxv wrote:
學童路隊被撞,騎士受傷提告9歲女童
前面16秒可跳過
嘉義 2025/01/20
來源
https://www.threads.com/@momo.chen.9083/post/DNzmoMXQv8p?xmt=AQF01rm4GsAdeTiA5QWmLV0Vci1w6M1QvhL19V3SV_jUhQ


我 看 了 數次 看懂了,
被撞 不冤,
要 噴 我 的 人,
請 回看 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78 次 就懂了.
災難不會憑空發生,而是『關鍵事件』的『連鎖效應』!

關鍵事件:
1. 騎士見到前面有行人沒有緩速通過!
2. 老師沒有嚴格要求孩童在路上不得嬉鬧!
3. 兒童在路上嬉鬧,突然向右衝出!

假設騎士緩速通過,
孩童嬉鬧突然向右衝出發生碰撞
衝擊力道應該會比較小一點!
這麼多樓,都沒人說出關鍵點,

這是因為政府長期宣導機車靠右害的,

如果他靠左,根本不會撞到,

國賠啦,吱吱
但是從家長PO的再議駁回處分書
警察初判和車鑑會的鑑定都是騎士無肇責欸

檢察官當然就是尊重專業分析鑑定的結果
機車騎士無肇責,自然肇責就是小孩脫離衝出隊伍
要告小女孩是騎士的權利
告得好,結果記得再跟大家分享啊......
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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