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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檢舉魔人要用這麼下賤的行為去檢舉呢?

骨子裡的東西 沒有為什麼
DNA
alfasaab wrote:
法律變態人民就變態
根本解決必須修法,限制檢舉,
每人每月上限檢舉3件

Good Idea,交通鋪、利委們別整天只想著自己利益,五星奉上
即使有人會借他人ID,但應該是少數
因為這幫政客官員是為了向民眾收取巨額罰金修改法規才會有這種病態人種利用漏洞瘋狂檢舉
別以為官方的科技執法就完全合規都是在監視民眾的行為掠奪民產
除非你沒有車,不然要栽贓你違規太容易了
很簡單!政客無能、愚民無腦!

政客無能繁榮經濟,增加稅收,建設那來錢?自己薪水那來錢?當然從民眾身上搜刮!

搜刮要合理,當然是製造罰款機會最名正言順,但警察人力才多少?當然利用愚民互相檢舉、自相殘殺最便利!但愚民總是要、睡覺,不用吃飯睡覺的科技執法撈錢更便利、更有效率!

因此標誌、標線標新立異,肆意亂畫,到處可見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標線,再讓放任自私之徒以各式各樣的路霸佔用自家前合法停車空間,數個街廓全無合法臨停空間,製造人民違法停車之亂象,為大肆搜刮罰鍰創造有利環境。

無腦愚民被引自相殘殺而不自知,尚誇誇其辭:不違規即不會受罰,但可曾想過,超速、闖紅燈駕駛可不為,但違停、不小心跨越千奇百怪的標線,真能避過?道路標線常在路口以奇怪的幅度變化,不熟路況駕駛正常車速真能不壓線順利通過?在車況許可時,你是希望直行還是每到路口就來個奇怪的蛇行?
jenhoxen

說得好!在一個上行的社會,人人努力把餅做大,誰有心思管別人在幹嘛?餅做不大才搞朝三暮四的把戲,路就這麼大條,剝奪車的給人,罰車給人看,人選票多嘛!這樣搞最終就是把社會退回步行時代。

2025-08-09 20:34
rockliang wrote:
病得蠻嚴重,真可憐~...(恕刪)

我覺得檢舉應該要限量制 有限量才不會亂檢舉
台灣人最笨的做法
就是將檢舉權交給民間人士
民間人士可以告發
但檢舉權必須留給政府的專業人士
民間可以告發100萬件案件
但是否檢控, 一定要留給政府人員來決定.

當然啦, 如果這個政府目的只是想斂財
他們可能是故意將檢控權交給民間的.

rockliang wrote:
病得蠻嚴重,真可憐~...(恕刪)
strayvet

到底在說什麼? 下面還tag註解自己的發文嗎?

2025-08-10 0:01
不爽不要開
很多人痛恨檢舉達人,
不過從另個方面看,
台灣行人過斑馬線都被撞,
用路人的交通觀念堪慮,
兩個月同路段被檢舉三百多件,
可見得台灣交通真的亂到不行,
警察還把罰單撤銷也很奇葩,
台灣人腦袋只剩下錢,詐騙也多,
台灣真的可悲。
leon0630

我猜會撤銷是因為他的手法不合法。有點像是你未經同意偷錄的音檔不能當呈堂證供。

2025-08-10 0:02
JDKy898

官方裝的就是科技執法,民眾裝的就是偷錄違法。

2025-08-10 15:31
strayvet:
檢舉跟公權力有什麼關係? 開單的還是警察啊!

"為虎作倀",懂?

老虎沒有很多,動物學家說要300平方公里才能滿足一頭雌虎的領地需求,遇上算倒楣;"倀"是傳說中被虎咬死還幫虎捕捉活人、剝去衣物送到虎面前供其食用的鬼,這種倀鬼的行為和被老虎吃沒關係?
strayvet

可是倀只剝違規垃圾的衣服啊,你擔心什麼? 難道你也是...

2025-08-10 0:03
jenhoxen

自己被吃還幫凶手捕食同類,不正符合題目的"下賤"嗎?你在叢林裡走,只有"倒楣"、沒有"違規",懂?

2025-08-10 0:09
rockliang wrote:
病得蠻嚴重,真可憐~...(恕刪)

怎麼可以搶了政府的工作
科技執法私人版
地方交通科瞬間多了一個增設地點
都試辦過了有多少成效
搞不好年底就在同地點掛上科技執法
jenhoxen

我也覺得本案撤單的重點是[私設定點]而非[不當檢舉]→不是承認在那個地點執行逼人打方向燈的法規無聊,面是檢舉人用的方式越權。

2025-08-09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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