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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燈沒打滿也要罰?】法院撤銷罰單揭露荒謬真相:當交通執法變成全民獵巫

支持開放全民檢舉增加國家稅收,解決交通亂象違規停車路霸等問題
我很早以前就提出過自保的方法了
就是只要上路
全程方向燈都不關掉~
就算直行也開著~
由於法規是規定你轉彎前30公尺就要打
因此檢舉達人要檢舉你有打燈卻未轉彎
至少得跟著你30公尺才能證明
但是他們也難以證明已經過了30公尺
所以通常他們不會這麼做
因為去檢舉有轉彎卻未打燈 簡單多了
maidreamin

對阿,可以檢舉可以開罰,問題就是我說的,「他們也難以證明已經過了30公尺」

2025-08-08 11:54
Edison9527

地上標線10m一組,錄影就可以抓。

2025-08-08 17:00
交通法規本來就沒說要打滿

說打滿的是警察自己擴張解釋


警察的奇葩擴張解釋還少嗎?

交通法規裡有車道分割嗎?

是不是警察自己的發明?
唬唬生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警察對法規沒有解釋權,有疑慮就是請交通部釋疑

2025-08-08 11:27
提前打方向燈, 先閃個幾下, 確認後方安全距離, 再開始變換車道, 比完整打滿更重要.

雖然我轉彎換車道時, 左手會持續靠近方向燈桿, 如果自動彈回會馬上再打一次, 但其實大部份人沒辦法一心多用.
exricky1030

放向燈就是提醒用路人加速的訊號,現在路上三寶都這麼認知

2025-08-08 10:21
PassiveIncome

方向燈在路口打會變引蟲燈. 吸引右邊超車

2025-08-08 14:51
完全認同法官講的

還要補打第二次方向燈 反而手忙腳亂 更容易出車禍 本末倒置

台灣這些亂七八糟的隱形規定真的超畸形的
轉彎過程中方向燈會什麼會回彈,就看你轉彎路徑而已
我家附近天母北路左轉天母西路天天碰到
wow-ouch

轉藍色線路在過半後方向盤開始回正時,方向燈就會自動回彈熄滅,這樣也是沒有全程打燈,認真來說會被檢舉呢!合理嗎?很有爭議喔。

2025-08-08 10:08
oyc4388

正常轉彎不要切西瓜或跟著導引線走不會提早彈回來,正常變換車道到直行後也不會彈回來,要自己撥回來,通常小路口彈回來已轉過去,多車道大路口有導引線

2025-08-08 13:34
在日本

轉彎前要打燈

轉彎時反倒是關閉的

因為打燈的目的是預先告知後方車欲進行的動作

轉彎動作開始後就不需要了
我被檢舉過一次未打好打滿的,是車身回正方向燈自己跳回我沒有再補,照片顯示車身還在跨線中,申訴無用,就認了~
我覺得檢舉是在於檢舉人的心態,就像我這個案例,檢舉人的連續照片未跨車道時我有打燈,所以檢舉我是因為你覺得我影響了你的安全,還是單純就是鑽法律的灰色地帶(交通法規沒有規定要全程打燈)想檢舉人!
唬唬生瘋

法規有規定"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2025-08-08 11:31
這 無解
因為少數罰單認定問題的個案 貼個新聞

就上升成整個檢舉制度的無用

也只有利害關係人~違規魔人會做這樣的過度解讀了

畢竟一般清醒的人都會知道

這是警察與法院之間的認知不符

人民只是舉報而已

就好像人民舉報疑似噪音、偷排廢水、毒品、詐騙等個案

難道被舉報的是100%判罰嗎?

偶爾誤判了 也就要因此取消人民舉報制度嗎??????
allen20347

檢舉魔不也是嗎,只要送單不舉就到處幹幹叫,搞的規定越來越詭異,要不要乾脆訂定要閃幾秒+幾下這樣不是更好更明確

2025-08-08 17:11
陳阿瓜~

就已經明文規定要全程打方向燈了啊 法規後面網友都貼了 看不見嗎? 明確規定的法規 送單不舉為啥不能靠杯?

2025-08-0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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