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04140alex wrote:
誰撞誰??(恕刪)
馬路如江湖。出來行早愛注意。
誰撞誰。有沒有路權很重要,但是遇到 只投保強制險的。或是沒錢賠。
修理機車要錢吧。萬一住院要開刀。還不是自己要先出錢。然後帳單給對方。


全責,不表示對方有能力負責。01鄉民 喜歡說對錯。
沒錯的一方。是皮肉傷。恐怕不划算吧。要說精神慰撫金。沒這麼好要吧,不要配業代。葉配洗了腦。
如果輕傷能要各四五十萬。那失能 殘廢 不就破百萬。失能也有等級劃分。
這樣變成跟學長一樣。撞傷你,不如直接 送你200萬。不夠再說。

賭法院民事庭法官判。慰撫金多寡。律師也不敢保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