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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表示改裝金額達1 萬5 元以上 就必須課徵貨物稅

這個稅基的邏輯???

你有錢,我有權,你就是要給我嘿嘿嘿?
taiwan2008 wrote:
國稅局表示,若車輛領...(恕刪)


不能接受
垃圾政府,不行就該換人了
1年內不能改
所以一年後就可以改了

一年份的二手車車價大漲
taiwan2008 wrote:
國稅局表示,若車輛領...(恕刪)

課不到民眾還惹得一身腥 這政策真的超無腦
kao-jeff wrote:
有沒有可能有一個政府,因為毫無節制的貪污,所以想藉由交通罰鍰來補貼虧空的國庫

交通罰鍰與其他各種行政罰收入,立法或民意機關很難掌控,更別說人民了
稅收超徵,立法院或反對黨還能該該叫,不讓你五鬼搬運或補貼特定對象
高額健康捐不知捐去哪,吵了多年不也一樣沒公開過,各種罰金收入也沒公開過去向
補貼國庫?想太多,真是補貼國庫哪需要遮遮掩掩,不分藍綠,A多A少怎麼A而已
課稅是一回事
那我就問到底可不可以裝?

若不能裝,那這還叫稅課嗎?(根本公然索賄)
喔對了,柯P還是台北市長時說過
既然中央這麼愛管,那為何不乾脆源頭禁止?

反正台灣生產的汽車零件
哪怕是消耗品裝在台灣掛牌的汽機車上
都有很大的機會被認定非法改裝
Daniel Wen wrote:
產品市場,價格區別而已
長輩的買菜車鼓煞鬆垮垮的沒調緊他們都夠用,碟煞對他們而言反而太利,容易摔車


所以才說原廠配備只是基於定價考量下之最低安全標準,和原廠是不是最安全是沒有絕對關係的。

前後雙碟煞會不會太利,我是不清楚,至於前碟後鼓,長輩也都在騎,一直以來也只買前碟後鼓,從來沒有煞不住或太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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