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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帶孫過馬路,被機車撞死

撞死人就是賠錢
但騎士如果沒有任何房產
像鄭捷那種
想必也拿不出錢來賠
葉梓楓

真5

2025-07-04 9:15
npnpnp1979

再怎樣 都還有 器官 可以 拔來賣 賠償給被害者家屬[飛踢]

2025-07-04 13:29
那裡是觀光勝地耶,絕對可以預期會有觀光客穿越馬路啊
重點是路那麼大條,還可以眼瞎去撞人喔...
如果說陽光刺眼還騎那麼快幹嘛...
暫不討論行人是否違規

依這位騎士的行為
若前面停著故障車,還是會很目小給他撞下去
whitesky1991

然後就以刑逼民要對方賠錢,眼瞎自己疏失還有年終可拿,這也算機車的福利了

2025-07-04 9:45
機車看起來連煞車都沒有

附近還都沒車這樣還能撞
我對性別沒歧視,但是真的害怕女騎士...,不知道為什麼他們不是反應比較慢就是完全沒注意周遭狀況,像影片裡的就是....
pighead.jen

此案件騎車是男的,女的是乘客

2025-07-04 13:19
這種撞法說是故意撞的,也是很有可能。
alan012900 wrote:
說真的看起來就是機車騎士故意撞的!
這機車騎士大概已經習慣路人都會禮讓他了!

看看這位騎士看到路人行走是沒在減速!


故意的+1

怎可能沒看到

殺人償命!
這畫面好不清楚

hpvs19 wrote:

行人任意穿越馬路是違規

Marstorius wrote:

如果單指行人自己要違規過馬路,
那至少自己也看一下左右的來車距離自己有多遠吧?
或者有跟來車 對到眼,知道你要過馬路,示意一下也行

然後被車撞死了,再來靠北騎士不長眼 ? 有用嗎?
欸~ 還真有,為子孫家屬發大財!!

那請說明行人該如何過馬路? 用飛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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