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台灣路上很常見用合法去逼迫他人違法,要是忍不住就等著被檢舉。例如快速道路上,前方完全無車的情況下,卻依最高速限並排行駛,即便因此而讓後方出現一大群車陣 ,也不願錯開並排,讓有急事的車先行通過。還有山路上,交通部擺爛的情況下,許多山路改為速限30加上雙黃線,前方明明很空曠也無對向來車,但前車就是不願禮讓,但你只能忍!! 相信不會只有我遇到。當然路隊長都沒錯,因為他們都合法,交通部巴不得大家騎車開車時速30,最安全。在法治國家生存,只要站在法律的置高點上,光是靠"合法"就可以玩殘一票老百姓了。沒有所謂因地制宜模糊的空間,有好有壞就是了,只要利大於弊好管理人民就行。
zilong wrote:這就是台灣路上很常見用合法去逼迫他人違法,要是忍不住就等著被檢舉。例如快速道路上,前方完全無車的情況下,卻依最高速限並排行駛,即便因此而讓後方出現一大群車陣 ,也不願錯開並排,讓有急事的車先行通過。 到底誰逼你違法自己管不住右腳 要怪誰啊 超好笑違規超速的在檢討別人道不道德 本末倒置同理女生穿太短讓你忍不住 也一定是女生的問題對吧 不是你忍不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