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宅宅 wrote:先說我肇事100%紅...(恕刪) 提告是他的權利,開高價格多少是他要逼你和解,意圖拿到一個較高的和解金。不要太理會她就好,各種對話紀錄證據留齊,其他的讓保險公司去跑,當他開始面對訴訟費、律師費跟耗費時間時,他可能就會先放棄了。
我同樣停等紅綠燈起步時,不慎輕觸前方機車,當下明明人車未倒地,也無受傷送醫,事後對方到醫院驗傷,也是像中樂透一樣,獅子大開口索賠近20萬,且不參與調解,並拒與保險公司協商,講明就是要先給錢,否則提告刑事,保險公司問我的意見,我說不想助長這種利用交通事故詐財的風氣,就請對方提告,後來上偵查庭檢察官雖起訴過失傷害,但法院當庭勘驗行車紀錄器後,直接打臉對方,一、二審均無罪定讞,一毛都不用賠,花二年時間修理這種不要臉的人渣,就是值得。支持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