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高雄鳥松中正路與大埤...(恕刪)
違規行經路口未減速反而超速行駛把他自己撞死也是害命不是嗎?如果是一個小朋友違規跑過馬路被這樣超速機車撞死,那又要說誰害死了誰?誰對誰錯?是罵小朋友違規還是罵機車超速?
違規的是汽車,害命的可難說喔~超速自害的股份應該還高一些
二輪直行有絕對路權,怕什麼?吱吱
kweas2005 wrote:只要在高速公...(恕刪)
那個人應該只是去找關聖帝君說理一時迷路不知道怎麼回來
路權很重要,值得用生命守護,吱吱
formal0328 wrote:結果就是機車用性命守...(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