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開那麼多張是看如何認定,若以台灣一般駕駛現況,因閃避機車或路旁違停,跨中線繞過是常態,要不要打燈吾人持保留態度。變換車道閃三下,以吾人觀察,這已經算高過平均標準,當然嚴格講依法規是不足,但實際上已經算不錯,這種吾人不會檢舉。真的不打燈亂換道的,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