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交通法都規,無論任何狀況只要校車 閃紅燈放下車身側邊的「STOP」牌 (放學生下車),不論方向一律要停車。 你不能超車、不能繞過 校車、慢慢的都不行,對向的車子也不能假設沒有兒童 會橫越馬路,四面八方的車子全部都得停頓,無論多久 都要等。
直到校車收回停止告示牌,才能繼續通行。
等候校車的期間,沒有不耐煩的喇叭聲,沒有催促的引擎聲,沒有帶著挑釁大聲辱罵的叫囂聲。
台灣如果有以上法規,有多少駕駛會遵守?有多少駕駛受的了? 台灣真的有很多人在乎小孩安全嗎? 台灣離文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一定會有很多人講一堆 那樣又那樣 怎樣又怎樣 的,所以台灣離文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
PS. 當然以上法規遇到 神經病喪心病狂 是沒辦法,目的是教育大眾保護幼小跟耐心與修養。
先看看他們做了些什麼吧!
交通委員會-第11屆第3會期委員名單

所以不管你是在哪個方向等行人燈亮前,最好在騎樓下方有柱子的旁邊,要是沒有盡量不要站在路邊,
真的要四處觀望並且目視車輛動態,騎機車時也是一樣,更要小心看一下後方車輛是否有減速。
可悼念 但別再放祭品吧

天氣熱 食物.鮮花會壞
清潔隊很辛苦
影響附近居民
更影響其它 正常上下課的小朋友
jsmz wrote:
1.只會檢討別人,不會檢討自己
2.只會批別人,不會批評自己
3.只會提出問題,不會提出解決方案
你知道嗎, “人走在台灣的馬路上” 等於是 "他人用槍指著人“
用槍指著人,他人手指ㄧ動, 瞬間非死即傷
走在馬路上,別人腳底一踩, 馬上非死即傷
交通部 如何輕忽 ?
駕駛人會不會開車?
路上行人如何無知 ?
我舉個例子:
目前交通規定如此: 行人穿越斑馬線時,駕駛人應禮讓 3 公尺安全距離, 否則開罰
我的設計建議:
1. 斑馬線不要跟十字路口放在一起, 至少離 50 公尺
2. 行人紅綠燈請轉向同地行人,看得到的地方
3. 斑馬線設計雙向人流,寬度依當地人流狀況,單向可達 10~20 公尺
4. 行人綠燈時間約 10 秒左右
5. 車子等待線與斑馬線至少 10 公尺
分析設計建議好處:
1. 當有 50公尺後,就沒有 汽車 A柱,內輪差等視線問題,
2. 當行人紅綠燈轉向,行人同側:就不會有人站在路上/路邊等著過馬路
3. 斑馬線設計雙向,並大大增加其寬度:一群人同時出發,走在路中時,不會與對面擦肩
4. 綠燈十秒,大大增加一群人聚集, 超過10秒後, 在走進斑馬線就算是闖紅燈
5. 句離 10公尺的意義在於,有足夠的空間讓行然放心,另外,也讓駕駛看行人的視野變廣
當 10秒+路上行人已淨空, 汽車即可穿越人行道
在者裡ㄧ個很重要的行車觀念:
人比紅綠燈更重要, 斑馬線上及路邊沒有人,闖紅燈是小違規
當斑馬線上有人,即使是汽車道綠燈,過斑馬線視為嚴重違規
其實,我還有很多好的道路設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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