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素質是政府法規、政策引導下的結果,政府屈服違停仔,限縮違停檢舉,其實就是在不修法的狀況下讓某些違停合法化了。所以現在的亂象,就是政府的交通政策引導出來的。就拿違規臨停來說,警察有辦法在接到電話三分鐘內到嗎?當然不可能,又不是紅牌上國道!怎麼可能當一回事。所以警察只有可能姍姍來遲後,原本的違規臨停車輛已經跑了,或是違規臨停已經成為違規停車(超過三分鐘)。所以違規臨停基本上跟死刑一樣實質廢除,不太有可能還有人被開違規臨停的單了。
今早出門才在住家附近的停等區遇見一台賓士修旅車,整台車直接佔據半個停等區路就在小了,還讓一堆車輛轉彎困難,結果這麼嚴重影響交通的違規不能檢舉兩輪機車停進機車停等區、行駛機車道這種完全不影響交通的卻可以的確是滿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