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635555 wrote:不合理的道路限速去檢...(恕刪)我贊成「不合理的速限」應該先檢討,如果速限合理一些,+40其實也蠻多了。
問題是很多30、40的速限根本不合理。
速限是「上限」,不是均速,不應該設這麼低,假如大家真的依照速限來開,那均速大概還要再-5~-10。
再者,速限高不是規定每個人都一定要開這麼快,前陣子剛從北歐自駕回來,平面道路整路除了進入居住區會降到60(有些會降到50、40,還會設圓環),其他整路都是100,滿地都是雪(道路中間有鏟過雪)基本上想要開100我都有點抖,我大致開100一路還能夠超車。這樣的速限我有必要超速嗎?反過來,在台灣沒有測速的路段,誰不超速?上下交相賊相安無事而已,顯見速限過低的不合理。
有人一定會反駁說北歐地廣人稀,但是那裡的速限可以讓我很難達到,是名義上真正的「速限」;在台灣,哪一條路的速限會讓你開車、騎車可以好好的看路況而不用一路低頭看時速表的?我們的道路管理只有「慢」一個原則,其他更重要的優先次序卻放任不管,有誰支道沒讓主線被開過單的?但這個往往才是車禍發生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