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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頭部撞地倒下不起

法官一句話打死:「騎在前面的看到都停下來了,就你沒看到沒停?」
上次不是有個秒數不足就跑步的行人被開單?根據此案例推斷行人不可能無責,機車方向已確定是綠燈..故依據肇事責任來推斷應該是行人7機車3,但台灣最近提倡行人是皇帝,那就行人0機車10吧...反正台灣最會鬼扯了..
行人專用號誌都有倒數秒數,不是裝好玩的!
個人常見一般行人有三個問題,
一是邊過馬路邊低頭看手機,這還真的很常見,
到底是什麼內容非得在過馬路也不能中斷一下!
二是沒有危機意識,悠悠哉哉的過,以為綠燈沒人會撞過來,
須知還是會有人違規、有人分心,就算錯在別人,但傷最大的是行人。
三是突然衝出來過斑馬線,當我是同向要右轉時很怕這個,尤其路邊有東西擋著看不到。
雖不至撞上(因為我會注意),但距離太近很怕吃上六千元罰單。
而那種秒數快到了還硬要過的倒是少見。
真倒楣

我說騎車的

帝王不知道駕崩了沒

jxv wrote:
新莊 思源路頭前路2025...(恕刪)
我認為騎士有點倒楣。
以台灣現行法規來說,機車騎士的麻煩比較大…行人這樣摔看起來挺嚴重的…
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 行人走一半變燈號

這路口有 燈誌斑馬線 安全島 槽化線區 就算走一半變燈號 行人可退至槽化線或庇護安全島等待下次通過

這分明 行人闖紅燈無誤 有人 提什麼路邊行人優先號誌來說 但在這肇事路口並不成立 這路口完全有行人

保護機制 行人再大也不能 闖紅燈違法亂紀... 至於騎士 也只有自認倒楣 因為在台灣應該會認定 不注意前行狀況

過失傷害應該跑不掉....
從影片來看機車肇責會比較大

主要是行人走到一半,不是闖

紅燈,現在過斑馬線真的要很

小心,尤其是綠燈直行時,前

面有車,等自已到了斑馬線,

才發現旁邊有一位行人站在第

一格或第二格斑馬線上,有的

行人還是故意的,一下後退,

一下又前進,造成汽機車在綠

燈過斑馬線很大的困擾,偏偏

這樣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急

剎又怕後車追撞上來,真的很

想政府訂一條紅燈時,行人站

在斑馬線上等待罰3000,

這様一定可以讓這現象有改善
看到闖紅燈的就能撞嗎? 還是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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