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 男 wrote:
我總有一種錯覺 以前...(恕刪)
理性的回答你:
斂財嗎?
是的。
但是前提是如果你是被冤枉的,而且不可申訴,就是斂財。
但事實上,有那麽多“無辜”駕駛被冤枉嗎?
沒有。
我們看看日本是怎樣管理的。
這是歷史,不必人性的揣測政府的心態,只要知道結果就可以了。
自從1950年代,日本開啓了交通法規的第一章之後,改變從未停止
到了1960年代,汽車意外導致了每年幾乎16000人死亡(受傷的沒查,因爲懶)
結果到了1970年代,日本出臺了更加嚴厲的交通法規
加上了第一代的“科技執法” - 雷達測速以及攝影頭
結果是到了1970年末,死亡人數大大降低
但是,日本還不滿足
1980~1990年代,日本對酒駕采取了真正的0容忍,酒駕幾乎絕跡。
2000年後~今天,開啓了日本的AI以及真正數字管理系統,電子監控大大普及,同時罰則也不斷提高
到今天,日本幾乎完全擺脫了行人地獄的問題。
另一面,我們看看大陸
同樣在1990年開始,大陸汽車肇事問題嚴重,酒駕,闖紅燈撞人,甚至攔路搶劫什麽都來。
90年後開始,大陸嚴格整治交通,酒駕或醉駕7-15天(跟嫖娼一樣),駕照直接吊銷,甚至懷疑酒駕時第一時間就奪走司機手機,怕有人找“更大尾”的出來解決。
“科技執法”在大陸廣大鋪開。
現在,我常去的深圳,廣州,成都,重慶,江浙滬地區,北京地區,行人一旦走下人行道,單向汽車幾乎全部停下等待,沒人不耐煩,也沒人敢不耐煩,因爲就連按喇叭都會被定位。
現在不敢説絕對安全,但是在我幾次回臺之際,都感覺大陸交通比台灣更加安全。
你説,“斂財”是政府(任何政府)的終極目標嗎?
甚至,你能説“斂財”真的是政府的目標?
終極目標,不就是幾乎每天在這裏都能看到的車禍能夠降低嗎?
在上海,一年可以扣12分,每次闖紅燈,6分+300。
違停,2分+100
沒帶安全帶,1分+200
逆行,12分+我記得貌似600還是1200。
你有多少分可以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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